2017年上海統計師報名時間5月17日-6月5日;現場審核時間2017年6月4日-6月6日;繳費時間6月12日截止;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7日-10月20日;考試時間10月22日。
各委、辦、局,各區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7〕1號)精神,現將《上海市2017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轉發有關所屬單位,并認真做好宣傳和報名組織等工作。
本通知可在上海統計網(www.stats-sh.gov.cn) 和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的有關欄目內查詢與下載。
上海市統計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4日
上海市2017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為做好本市2017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根據有關通知精神,現就本市201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資格考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7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均定于10月22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及有關的財政法規和制度,無違紀違法行為。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任務,遵守統計職業道德。
3.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工作,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二)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或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四)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下同)博士學位后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滿2年;
2.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碩士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后,或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或者經濟師資格(以下簡稱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
3. 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
4.獲得非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上述學歷、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其從事統計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對達到國家確定的合格標準人員,由全國統計考試辦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自考試通過之日算起,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對達到上海地方合格標準的人員,由本市有關部門核發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算起,1年內參加本市評審有效。
(五)報考人員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到考試日前。
三、考試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報考高級資格者無需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報考高級資格者網上信息顯示為審核通過)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的《網上報名指南》。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17日10:00-6月5日16:00,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名表。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標準彩色證件電子照,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電子照片供考生參加考試和制作合格證書使用,請考生務必按要求操作。同時務必牢記報名序號,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并及時完成點擊“報名信息確認”。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時選擇一個現場審核(咨詢)點,并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現場辦理審核手續,審核(咨詢)點選定后不得更改。
(三)現場審核時間為2017年6月4日-6月6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現場審核(咨詢)點地址為:
1. 上海市統計局(黃浦區威海路48號11樓1101室)
審核(咨詢)點代碼:5757
聯系電話:53851975
2. 浦東新區統計學會(浦東新區浦三路157弄1號1307室)
審核(咨詢)點代碼:5758
聯系電話:68641082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等進行審核,考生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打印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對報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報考人員攜帶單位初審合格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明(報考高級者提供),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證件不全者須到有關部門補齊證明方可報名。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2012年以來在本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且報考級別一致的,完成網上報名后,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和原考試準考證,到現場審核(咨詢)點可直接辦理審核手續。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后兩周在考試院網站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曝光臺”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四)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場審核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審核狀態,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高級資格考試無需繳費,僅需查詢審核情況即可)。如超過48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系審核(咨詢)點(咨詢電話:53851975)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查詢核對)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12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憑以下兩種支付方式均可實現網上繳費:1.銀行卡支付,憑易寶支付平臺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繳費;2.掃碼支付,可通過微信掃碼、支付寶掃碼進行網上繳費。有關網上支付問題,可撥打易寶支付客服電話400-150-0800。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報考高級者為資格審核通過),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17年10月17日10:00-10月20日16:00在報名網站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聯系(咨詢電話:53851975 53857233)。
(六)初級和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90元。高級資格考試不收費。
(七)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領證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四、成績查詢
(一)考試成績查詢業務將于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在網上開通,屆時考生可登錄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或者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的“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
(二)合格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成績公布后三至四個月,屆時請查詢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領證通知”和上海統計網(http://www.stats-sh.gov.cn) 通知告示欄目。
五、港澳居民參加考試問題
(一)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2005年下發的《關于轉發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統考辦字[2005]3號)精神,對符合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港澳居民,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港澳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的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及高中以上學歷或者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統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六、考試用書和考試大綱
(一)考試用書
考生可根據需要在現場審核時征訂201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教材。考試使用教材價格如下:
1.初級:《統計業務知識》(44元)
輔導用書:《統計業務知識》學習指導與習題(30元)
2.中級:《統計業務知識》(44元)
《統計相關知識》(32元)
輔導用書:《統計業務知識》學習指導與習題(30元)
《統計相關知識》學習指導與習題(18元)
3.高級: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有關規定,不實行指定用書。
(二)考試大綱
201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高級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供考生瀏覽查詢。>>>2017年全國初、中級統計師考試大綱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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