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18年度會計中高級資格考試報考注意事項及有關問題解答
1.2018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的具體條件是什么?
答:除具備基本條件外,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還應具備大專(含)以上學歷,同時具有一定的會計工作年限。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2.2018年度會計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的具體條件是什么?
答:除具備基本條件外,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還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已有一定的年限。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專學歷,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五年;
(2)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三年;
(3)雙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二年;
(4)博士學位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5)取得會計學副教授或高級講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任職資格。
3.如何計算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答:根據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的各個學歷及相應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要求,簡單情況的計算方法如下:
(1)最高學歷是全日制大專畢業的,畢業時間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
(2)最高學歷是全日制本科畢業的,畢業時間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如果是全日制學歷畢業的,畢業時間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
(4)碩士學位,如果是全日制學歷畢業的,畢業時間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
(5)獲得博士學位或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4.網上報名繳費后,考試前還需要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現場審核報名資格嗎?具體審核的時間、地點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試前,考生不需要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現場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確認,由考生本人自行對照報名的具體條件,確認符合的先進行網上報名和考試,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2018年11月20日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三個科目考試成績均合格(包括2017年考試成績合格的科目)的人員和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須持報名條件有關證明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確認。如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考試成績無效,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點設在網上報名注冊時所選的報名點;高級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點設在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地址:南寧市桃源路82號廣西財政綜合樓一樓)和各設區市財政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
5.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報名資格審核時要提交的審核資料有哪些?
答:(1)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須單位蓋章);
(2)學歷(或學位)證書,或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及以上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4)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為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明材料。委托代辦的,增加審核代理人身份證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委托書需承諾信息準確、真實,委托人須手寫簽名確認。
以上證件原件審核后現場返還;復印件、報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紙打印;復印件、表格、證明、委托函等資料留存審核點。
6.高級資格考試考后報名資格審核時要提交的審核資料有哪些?
答:(1)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須單位蓋章);
(2)大專以上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者會計學副教授、高級講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任職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身份證 (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委托代辦的,增加審核代理人身份證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委托書需承諾信息準確、真實,委托人須手寫簽名確認。
以上證件原件審核后現場返還;復印件、報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紙打印;復印件、表格、證明、委托函等資料留存審核點。
7.考生如何訂購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和正版教材?
答:2018年度廣西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不再為考生代理征訂和發行考試大綱、教材等考試輔導書籍。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時直接向出版社訂購,由出版社負責郵寄給考生。
8.報考人員應該怎樣選擇考區報考?
答:報考人員應選擇其工作所在地的考區報名參加考試。中區直駐邕單位的報考人員請選擇區直考區(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報名參加考試,其他駐邕單位的報考人員在南寧市考區報名考試。
9.香港、澳門、臺灣的居民報名考試,考后報名資格審核應提供的資料有何不同?
答:香港、澳門居民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應根據報名條件的規定提供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其他資料與大陸考生要求相同。
10.畢業證書丟失了怎么辦?
答:可以出具人事檔案中與學歷相對應的《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者提供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學歷證明。
11.國外學歷證書丟失了怎么辦?
答:可提供教育部認證單位重新出具的認證書。
12.如何區分首次和非首次報考?
答: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2017年度已經報考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并有部分科目已經通過的人員,此類人員的有關信息可在報名系統的數據庫中搜索查找到。除此之外,其他報考人員均為首次報考人員,需要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完整填寫個人相關報名信息。
13.為什么有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系統提示“邏輯年齡不符合”?
答:按照報名條件的有關規定,報名系統對1993年9月1日后出生的人員設置為不能在網上直接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如報考人員確屬條件符合,請在報名期間的正常工作時間攜帶報名資格相關證明資料,到各設區市財政局考試管理機構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14.報名中須特別注意哪些事項?
答:(1)報名前須仔細閱讀考試相關文件和公告信息,看清要求,慎重報考。不符合報名條件而報考的考試成績無效,責任自負。繳費后,無法再辦理退考和退費。
(2)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注冊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報考人員在網上注冊報名信息時須如實填寫,并自行打印“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和“報名回執表”留存。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再打印。
(3)報考人員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填報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4)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繳費前,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修改報名信息;繳費后,考生信息將不能自行修改,如果發現信息錯誤(報錯考區除外),請考生在報名期間的正常工作時間攜帶錯誤信息修正申請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考區考試管理機構現場申請修改并確認。若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現場進行修改和確認,視為自動放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負責。考生準考證上個人信息有誤的不能參加考試。
(6)繳費后,報考人員應憑“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重新登錄報名網站檢查自己的報名狀態,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后,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15.考生報名照片有什么要求和用途?
答:考生網上報名上傳的照片將用于打印準考證、考場座次安排表和資格證書等。考生上傳照片前,必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報名系統網頁上有提示和說明)審核處理后才能正常上傳,否則無法完成報名注冊。考生提供審核的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底(推薦)的標準證件電子照,必須清晰完整,需顯示雙肩、雙耳、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照片文件的格式為JPG或JPEG,文件大小大于30KB,分辨率大于300×215像素,照片必須清晰完整,嚴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審核通過后保存的照片文件約10KB左右,供考生用于注冊上傳并完成后續報名操作。
照片的質量由考生本人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及證書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不承擔相關責任。
16.“網上支付”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考生如果沒有網上支付經驗,請在支付前詳細閱讀自己銀行卡的網上支付使用說明;有問題請撥打銀行或易寶客服服務電話咨詢。
(2)考生不要使用網吧等公共場所的電腦進行網上支付操作;
(3)考生在進行網上支付時,應注意保護好銀行卡卡號和密碼,注意卡內資金安全;
(4)如果因上網條件或網絡傳輸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請考生耐心等待,盡量不要重復點擊;
(5)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后,請不要立即關閉瀏覽器支付頁面,等待報名系統接收考生的繳費信息,網站會自動跳轉頁面,顯示“繳費成功”字樣。如果由于不小心關閉網頁或者由于網絡、機器等原因不能自動跳轉頁面顯示“繳費成功”字樣,可憑“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重新登錄報名網站檢查自己的報名狀態,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后,即為報名成功。
17.如有考生在網上重復付費,如何辦理退款手續?
答:請聯系所屬考區考試管理機構。報名工作結束后,支付平臺會自動將多付的款項退至考生交款的銀行卡。
18.對報考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將如何處理?
答:按照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規定,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電子用品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要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要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同時在網上公布并通報單位。
19.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對考試作弊行為如何處罰?
答: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該刑法修正案對考試作弊新設置了組織考試作弊罪和代替考試罪兩項罪名。其中,組織考試作弊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代替考試罪,可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016年1月北京首例考試作弊案的考生及槍手,均因犯代替考試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及罰金。
20.網上打印準考證的具體時間是什么時候?
答:2018年8月8日前,各考區完成考場編排工作后,將在廣西財政會計網(http://www.gxczkj.gov.cn/)及財政廳微信公布網上打印準考證的網絡鏈接、起始日期及有關注意事項。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2日24:00,考生應在截止時間前自行在網上打印準考證,并確保準考證上的照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清晰無誤,以免影響考試。截止時間過后系統可能關閉,考生將無法再打印準考證,沒有準考證不能參加考試,將被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責任自負,不予辦理退費。
21.考試前,身份證已過期失效或遺失了該怎么辦?
答: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才能參加考試。打印準考證后,考生應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仔細檢查并準備好本人網上報名注冊時使用的身份證件。身份證已經過期失效或者遺失的考生請盡快補辦,參加考試前來不及補辦正式身份證的,須提前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通常須2個工作日時間),以免影響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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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