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逐步取消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師制度的通知
湘建價〔2016〕230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自2002年1月8日以來,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師制度作為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補充和過渡,為推動我省造價咨詢工作,提高造價咨詢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按照依法行政和簡政放權要求,為規范我省造價咨詢專業執(從)業行為,經研究,決定逐步取消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師制度。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師不再進行繼續教育和延續注冊,原已取得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師的人員可以繼續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
二、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師在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署名字、加蓋執業專用章的權利。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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