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審核有關事項的公告
泉州市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審核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定于2016年9月10--12日舉行。根據省考辦的部署,現將泉州市考生報名及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二、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考試科目: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二)考試時間
考試定于2016年9月10-12日舉行,考試將實行無紙化考試的方式(年齡超過50周歲的考生可在報名審核時向審核機構提交書面的使用答題卡作答申請,未提交申請的將統一實行機上作答)。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三、網上報名時間及現場審核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
考生應于2016年3月1日至28日(全天24小時)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于3月22日至3月29日(含公休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持相關材料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
(二)審核地點
報考人員按會計證屬地原則選擇報名點并到各報名點指定的地點進行報名資格的審核及確認。
(1)泉州市本級報名點,東海街道府西路交通科研樓C棟118室;
(2)鯉城區報名點,鯉城區政府財政局9#208;
(3)豐澤區報名點,豐澤妙云街豐澤區行政服務中心三樓財政局窗口;
(4)洛江區報名點,洛江區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左拐第1間;
(5)泉港區報名點,泉港區祥云路武裝部三樓企財股;
(6)晉江市報名點,晉江市梅嶺街道新華街495號;
(7)石獅市報名點,石獅市東港路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局窗囗;
(8)惠安縣報名點,惠安縣世紀大道電信大樓行政服務中心2樓;
(9)臺商投資區報名點,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大院一樓;
(10)南安市報名點,溪美普南路17號;
(11)安溪縣報名點,安溪縣財政局鳳城鎮大同路1號;
(12)永春縣報名點,永春縣桃城鎮財政路1號 ;
(13)德化縣報名點,德化縣鳳池街43號財政局三樓會計股。
四、現場審核有關事項
(一)報名條件中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
報名條件中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全日制在校生在校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考生應扣除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時間),其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審核需提交材料
(1)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確認章的報名信息表1份;
(2)身份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限泉州地區)原件和1份復印件。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復印件;
(3)截止2015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證明(已換新證的只需提供2015年度繼續教育成績合格單);
(三)繳費時間及收費標準
現場審核通過并已領取確認回執的考生,應于3月22日至3月29日(全天24小時)期間通過報名網絡進入繳費平臺進行網絡繳費(超過時間未繳費,報名無效)。收費標準為50元/科。
五、教材征訂
考生可在3月5日-30日登陸福建省會計考試教材征訂配送(http://ps.kjjxjy.com)進行征訂。
六、準考證打印及其他事項
打印準考證時間及查看考試成績等事項請關注福建省會計信息網上的有關通知或通告。
泉州市會計考辦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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