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報名點審核地址:鄒城市政務服務中心702室(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聯系電話:5258536.
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中央及省駐濟有關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5〕3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及專業設置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如下
級別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科目 | |
初級 | 11月7日 | 0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 | ||
中級 | 11月7日 | 0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 |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考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四、報名安排及考區設置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7月30日9∶00-8月13日16∶00;
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的方能正常上傳)。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為便于應試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統一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系統會在用戶注冊或登陸過程中檢查應試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應試人員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陸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應試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應試人員通過考前資格審核后,統一網上報名平臺將向用戶手機推送短信,告知應試人員已通過資格審核,提示進行后續操作。
(二)資格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h市區考生持《資格考試報名表》等有關材料經單位審查同意后,按屬地原則到任城、兗州、曲阜、泗水、鄒城、兗礦、微山、魚臺、金鄉、嘉祥、汶上、梁山、人才服務中心、高新區、太白湖新區人社部門初審,初審通過的,各報名點在《資格考試報名表》考生照片處蓋章。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15年7月31日9:00至2015年8月17日16:00(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試中心(火炬路人才大廈702房間)現場確認,咨詢電話:2967978。市直部門(濟寧市直部門、高等院校、大企業、省直駐濟寧市區單位等《濟寧市人事考試單位代碼表》上有單位代碼的部門單位)的考生經主管部門初審蓋章后持《資格考試報名表》等有關材料到人才大廈702進行現場確認。現場審核通過后,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看本人審核狀態,審核狀態顯示“審核通過已繳費”即報名成功。
根據《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濟寧市免征市級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實施辦法〉的通知》(濟政辦發〔2013〕35號)要求,免收考務費。
資格審查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4、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的,視作放棄。審核時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的,按人社部12號令嚴肅處理。
應試人員報名時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參加過考試并通過資格審核,報考信息一經確認,系統直接置“審核通過已繳費”標志,無需再進行現場審核。
(三)報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
3、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已確認報名信息并已完成現場資格審核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同時自動取消已審核標志)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網上報名實施期間,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山大鷗瑪軟件有限公司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5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4∶30。
(六)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濟寧市設置考區。
五、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
00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04.初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00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04.初級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
03.中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00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03.中級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六、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只準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紖^統一配備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考后國家將對所有應試人員的作答數據進行雷同監測,對于作答雷同試卷將取消成績,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進行違紀處理。請各位考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熟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依法、誠信參加考試,既不抄襲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縱容他人抄襲本人答案。
對在考試中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的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員,全部納入違紀違規信用檔案,與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各類違紀違規信息統一管理使用。
七、考試用書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5〕39號),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有關事項如下:
1、2015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調整。考試大綱采用互聯網形式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布方式有2種:一是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考生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二是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考試用書和考試輔導用書仍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內容做了較大幅度的修訂,種類不變。
2、為確保正版考試用書供應渠道暢通,今年經濟考試用書征訂工作通過人事考試機構(或其指定的代理機構)現場征訂和指定網站網上征訂兩種渠道進行。現場征訂在人才大廈702房間,聯系電話2967273。網上征訂,為防范釣魚網站,請采取以下幾種方式登錄,一是直接輸入英文網址http://rsks.class.com.cn登錄,二是在網上報名時,利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鏈接地址進入,三是點擊濟寧人事考試網站上提供的售書網站鏈接地址進入。
3、為方便考生訂購考試用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中增加了經濟考試用書訂購功能。在考生確認報名信息后,系統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訂購考試用書,如需訂購可通過訂購考試用書功能,進入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以便盡早得到正版考試用書,并享受正版圖書增值服務。
4、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網址:http://rsks.class.com.cn)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的唯一售書網站,提供網上零售服務。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606-6496,010-64962347。
5、征訂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考生可自愿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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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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