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通過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的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的,應于2015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服務平臺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
重要事項
一、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電子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可參照《電子照片制作指南》制作電子照片。
已上傳的電子照片須等待工作人員審核,合格后方可交納考試費。
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三、交納考試費: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交費。香港、澳門考區按照其考試承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方法交納考試費。
四、放寬政策: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即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學歷可以放寬為法律專業專科學歷。凡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
五、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5年應屆畢業。
報名考生須下載打印格式證明,由學校(學院)學籍管理部門填寫信息、加蓋公章。如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時須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此證明。
六、現役軍人: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軍隊司法行政部門報名。
七、關于港澳臺地區和國外學歷學位: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學歷學位認證書。未辦理認證書的,請及時辦理。如考試成績合格,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須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此認證書,屆時不能提交的,視為學歷學位不符合報名條件,考試成績無效。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