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將于6月1日、2日舉行。2013年浙江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2月1日至27日;審核時間為2月26日至28日;繳費時間為3月11日至2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是5月29日至31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浙考發[2013]3號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二O一三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3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6月1日至2日舉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月1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6月2日 上午: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各自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的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試題題型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和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的條件。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對已獲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的6個專業科目中,選擇其它一個專業報名考試,考試合格后可獲得相應的專業考試合格證明。報名時應選擇的級別為“相應專業”。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2月1日至2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和網上報名咨詢電話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首次報考人員(含首次報考“相應專業”的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時,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2月26日至28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考試辦和建設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辦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務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交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原始證件和復印件。
各市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務聘任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務必于3月7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序號以電子版形式上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3月11日至2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5月29日至31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考場設在省直和各設區的市(含義烏市)政府所在地。請各市人事考試辦和主管部門會同建設部門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2),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網絡報名和交費工作結束后,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于3月22日前將考生的報名信息下發到各市,請各市及時導入PTMIS系統,認真做好考場編排和試卷預訂等工作,并務必于3月29日前將預排好的考場信息和試卷預訂單(附件3)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5月16日前各市上報最終的考場數據。5月29日前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派專人專車將試卷運送各市。考試結束后,各市派專人專車于6月3日將試卷、答題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
考試收費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為每人每科45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地的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等費用,按每人每科30元的標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建立考試指揮班子。各市應建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指揮班子,并于5月24日前向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上報考試指揮班子組成人員名單。
七、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相關部門核準后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人數多,影響大,備受社會關注。各市人事考試辦和主管部門及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掌握報考條件,加強考場管理,維護考試紀律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場紀律者,一經發現,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和省人事考試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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