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通告
2017年第1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6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現將2017年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類、法學類、公共管理類、測繪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地理科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從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動產登記代理工作滿4年;
(二)取得經濟學類、法學類、公共管理類、測繪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地理科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學位),工作滿4年,從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動產登記代理工作滿2年;
(三)取得經濟學類、法學類、公共管理類、測繪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地理科學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從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動產登記代理工作滿1年;
(四)取得經濟學類、法學類、公共管理類、測繪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地理科學類專業碩士學歷(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動產登記代理工作滿1年;
(五)取得經濟學類、法學類、公共管理類、測繪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地理科學類專業博士學歷(學位);
(六)取得經濟學、法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科門類其他專業上述學歷(學位)的人員,從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動產登記代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上述學歷(學位)的人員,從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動產登記代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報名程序
考生統一登錄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網站(http://www.creva.org.cn),進入"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7年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自2017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報名流程.
1.新考生報名.進入"報名系統" → 注冊用戶 → 用戶登錄 → 填寫基本信息、上傳證明材料 → 選擇考試科目與考點 → 確認報名信息 → 提交報名 → 查看報名預審結果 →繳納考試費.
2.續考生報名.進入"報名系統" → 用戶登錄 → 完善基本信息和證明材料 → 選擇考試科目與考點 → 確認報名信息 → 提交報名 → 查看報名預審結果 →繳納考試費.
繳費成功后視為報名成功,除個人聯系方式外,所報科目及相關信息不能修改.
(三)證明材料
請按提示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上傳完整、清晰的報名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1.近期免冠二寸證件照,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
2.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書的考生另需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并錄入編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分別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四)網上繳費.考生應于5月7日前通過網上支付的方式,按每科次110元人民幣繳納考試費,繳費成功后原則上不予退還.
(五)報名預審.工作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對報名資格和申請材料的合規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反饋審核意見.考生可實時查詢報名審核結果.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報名資格不予通過,不能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1.不符合報名條件的;2.報名材料缺失或無法辨識的;3.逾期未繳納考試費的;4.持國外學歷證書的考生,未錄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書編號的;5.填報信息或材料不實的.
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可在4月30日前按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三、免試條件與申請程序
(一)免試條件
符合報名條件并已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考生,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二)免試申請程序
申請免試考生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的"申請免試"中上傳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電子圖片和單位人事部門聘任材料掃描件或照片.
四、考試科目與考試時間
考生自主選擇報考科目種類和數目,按全國統一時間進行考試:
6月17日土地登記相關法律09:00-11:3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14:30-17:00
6月18日地籍調查 09:00-11: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14:30-17:00
五、考試大綱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7年修訂版》詳見附件.
六、考試形式
考試各科目實行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考生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七、準考證打印
考生可于2017年6月5日至19日,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成績認定及延續
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申請免試的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九、成績發布與證書發放
(一)考試成績原則上將在考試結束后2個月內發布,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成績
(二)各科目考試合格,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土資源部監制、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十、其他
(一)報名條件與免試條件中所涉相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二)考生可在成績發布后15個工作日內提出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通過報名系統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查申請.中估協統一組織成績復核,通過報名系統、電話或短信的形式回復復核結果.
(三)中估協將于5月15日至6月16日開通計算機化考試練習,具體方式另行通知.已報名考生可通過協會網站登錄模擬考試系統,計算機化環境、電子化試題形式和熟悉操作模式.
(四)本次考試不舉辦考前培訓,也從未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相關考前培訓、售賣考試專用書籍.
(五)聯系方式
1.考試專家委員會辦公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冠英園西區37號
郵 編:100035
聯系人:王 健 黃艷梅
電 話:010-66562203/62164081
傳 真:010-66562202
電 郵:wjian@ creva.sina.net/hym@creva.sina.net
2.考試報名系統咨詢(考試報名期間)
電 話:40062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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