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之后發放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換)證工作的公告
各相關人員:
經研究,對2016年之后發放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存在損壞或遺失等情況,要求辦理補(換)發證書的,由個人向合肥市財政局會考機構書面提出要求補(換)發證書的申請,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1.有國家統一刊號的市級以上報紙刊登的遺失聲明或被損壞的證書原件;
2.《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發登記表》(見附件);
3.歸入個人檔案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辦理地點:合肥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會計服務窗口(合肥市潛山路與休寧路交口,工作日朝九晚五)
合肥市財政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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