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的通知
宜昌報名點考生:
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合格證書于2016年11月14日起開始辦理,請考試合格人員攜帶以下資料到市人事考試院辦理。
一、需提交的資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或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成績通知書);
2、考生本人具備報名資格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原件;
二、辦證時間安排:
2016年11月14日起開始辦理(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三、辦證地址:
宜昌市環城北路40號(原市勞動局辦公樓)339辦公室 (市內乘2路車到人社服務大樓下車即到)。
友情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九條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依照本規定第七條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根據以上要求,宜昌市人事考試院將對合格考生的考試資格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頒發執業資格證書,復審不合格的,成績作廢,證書收回。
環評師準題庫 "中大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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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