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7〕215號
各市、省直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7〕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23、24日舉行,其中基礎考試為23日,專業考試為23日、24日。《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信息表》見附件1,《考試日期、時間及科目表》見附件2。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草稿紙由各地考場統一配發,考后收回。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主要推薦規范、標準、規程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請考生考前仔細閱讀《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見附件3)。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見附件4)的規定進行。
二、考試管理模式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三、報考條件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考試報考條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錄高校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系統(edu.mohurd.gov.cn)查詢。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繳費
(一)網上報名
考生于6月23日9:00至7月10日17:0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進入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報名頁面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上傳本人照片、選擇相應考試、填寫報名信息。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工具下載頁面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使用該軟件對照片進行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接受,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請考生謹慎操作。
在“報名信息確認”環節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完成“報名信息確認”環節后,考生個人和省人事考試院均無權進行修改,請考生謹慎操作。考生報考時要嚴格按照流程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
(二)現場資格審查
全省實行考前資格審查,采用現場審查方式。已取得檔案號的老考生無需現場資格審查,直接進入繳費環節。
新考生和異地(外省)考生現場資格審查材料包括:
1.從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3.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張;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勘察設計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省直考生先將報名材料交單位初審,單位人事部門將初審通過的人員信息制作成《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花名冊》(見附件6),于7月13日攜帶花名冊和報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試院(合肥市徽州大道與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四樓)接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現場資格審查(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
市以下考生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由當地市級人社、住建門負責。各市人社、住建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在后臺設置本市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并最遲于7月16日前完成資格審查和網上確認工作。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市人社和住建部門、省直有關部門、中直駐皖甲級設計單位要對報考材料認真審查,并負審查責任,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對報考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對弄虛作假、設計單位擅自接受外單位人員掛靠報名考試的,要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對無規定學歷證書、使用過期身份證、報考人員姓名與身份證或學歷證書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報名考試。
(三)網上繳費
根據發改價格〔2015〕1217號、皖價費〔2015〕123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
考試類別 | 科目類型 | 科目名稱 | 收費標準(元/科) | ||
考試費 | 上繳考務費 | 合計 |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14 | 64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14 | 64 | |
主觀題 | 專業考試上 | 50 | 22 | 72 | |
主觀題 | 專業考試下 | 50 | 22 | 72 |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主觀題 | 專業考試上 | 50 | 25 | 75 |
主觀題 | 專業考試下 | 50 | 25 | 75 |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14 | 64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14 | 64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上 | 50 | 14 | 64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下 | 50 | 14 | 64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上 | 50 | 25 | 75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下 | 50 | 25 | 75 |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14 | 64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14 | 64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上 | 50 | 15 | 65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下 | 50 | 15 | 65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上 | 50 | 19 | 69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下 | 50 | 19 | 69 |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14 | 64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14 | 64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上 | 50 | 18 | 68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下 | 50 | 18 | 68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上 | 50 | 22 | 72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下 | 50 | 22 | 72 |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14 | 64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14 | 64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上 | 50 | 20 | 70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下 | 50 | 20 | 70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上 | 50 | 25 | 75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下 | 50 | 25 | 75 |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20 | 70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20 | 70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上 | 50 | 30 | 80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下 | 50 | 30 | 80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上 | 50 | 30 | 80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下 | 50 | 30 | 80 | |
注冊電氣工程師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14 | 64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14 | 64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上 | 50 | 18 | 68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下 | 50 | 18 | 68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上 | 50 | 22 | 72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下 | 50 | 22 | 72 |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33 | 83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33 | 83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上 | 50 | 30 | 80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下 | 50 | 30 | 80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上 | 50 | 30 | 80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下 | 50 | 30 | 80 | |
注冊環保工程師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20 | 70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20 | 70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上 | 50 | 20 | 70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下 | 50 | 20 | 70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上 | 50 | 25 | 75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下 | 50 | 25 | 75 |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上 | 50 | 23 | 73 |
客觀題 | 基礎考試下 | 50 | 23 | 73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上 | 50 | 25 | 75 | |
客觀題 | 專業知識下 | 50 | 25 | 75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上 | 50 | 30 | 80 | |
主觀題 | 專業案例下 | 50 | 30 | 80 |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于7月24日17:00前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通過易寶支付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易寶支付24小時客服熱線:4001-500-800)。考生繳費成功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收到所繳費用為準。未按規定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五、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考生于9月19日16:00起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注意事項
需要開據我省2009年及以前基礎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請于6月26日至6月30日將《基礎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申請單》(見附件7)傳真至省人事考試院(傳真號碼:0551-62862212,咨詢電話:0551-63457905),于7月4日至7月10日正常工作時間,憑申請人身份證至省人事考試院(合肥市徽州大道與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五樓511室)領取成績證明,委托他人領取的,還需出示申請人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逾期一律不再辦理。
各市要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廣德縣和宿松縣的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宣城市和安慶市統一安排。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嚴格審查報名材料,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
考試考務組織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執行。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附件:
2.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日期、時間及科目表.doc
4.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doc
5.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花名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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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