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中央、省屬駐濟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2] 3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3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 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由學校統一持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考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三、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統一使用濟寧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一)全市設市中區、任城、曲阜、兗州、泗水、鄒城、微山、魚臺、金鄉、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區、北湖新區、市人才服務中心、兗礦集團、市直17個報名點,分別負責所屬部門單位考生的報名、現場初審、網上繳費。
考生登陸濟寧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要求考生即時采集本人數碼照片上傳,即考生采集照片的時間應在本次考試報名文件上網公布后,采集照片的攝像頭不低于300萬像素,照片壓縮為符合要求的格式后上傳。照片為正面免冠證件照,要求白色背景,無邊框,常戴眼鏡者可配戴眼鏡,照片要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第三人依據照片能夠迅速判別是否是考生本人。因使用照片達不到要求而影響正常報名考試的,后果自負。考生填報完有關信息后,下載《考生信息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確認點),由單位在照片右下角加蓋單位公章。然后,單位人事部門持本單位報考人員的《考生信息表》、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在報名點公布的現場初審時間內集中到所屬報名點、辦理現場初審手續。其中,市直部門到市直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時,還需攜帶報名點(部門)承諾書。
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直各部門和中央、省屬駐濟單位人事科要告知所屬考生,按《人事考試報名點設置說明》正確選擇報名點,否則無法進行網上審核。各報名點在現場初審時,凡報名點選擇錯誤的,一律退回,不予審核。
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5日至7月20日。現場初審時間截止到7月24日,各報名點自行安排本報名點的現場初審時間、地點。市直報名點現場初審時間為7月23、24日,地點為濟寧人才大廈一樓大廳。
(二)審核和現場初審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考生信息表》;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點(部門)承諾書。
(三)各報名點應及時將現場初審通過的考生,在網上報名系統中設置為“審核通過”。審核通過的考生于7月27日早8:30至7月31日晚8:30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網上報名系統顯示考生信息為“已繳費”的,方表示報名成功。
(四)特別提醒考生:
1、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選錯報名點,報錯級別、科目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以及在考試時未認真閱讀試卷上“應考人員注意事項”而出現問題的,后果自負。
2、考生應將報名上傳的照片沖洗一寸、二寸照片各2張,以備辦理證書時使用
(五)各報名點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審查報考人員資格,堅決杜絕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要認真核對報考人員填報的身份證號與本人身份證號碼是否一致,要使用身份證驗證儀辨別身份證真偽,堅決杜絕報名替考、違紀處理期內考生報名。對確實不能出具身份證原件的,必須持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其戶籍證明由報名點收回,經公安機關查驗無誤后封存備查,并將有關情況報市人事考試中心。要審核考生上傳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對身份證號錄入錯誤、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在現場確認時間截止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不再辦理報名手續。對偽造學歷、證明騙取考試資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違紀的,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將報名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人員名單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六)各報名點于現場確認結束后2天內核對現場審核通過人數和網上審核通過人數,并將報考中級資格考生的相關材料、報名點承諾書、使用戶籍證明人員名單、違紀違規人員名單報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
各報名點、市直各部門要加強考風考紀宣傳,要特別提醒考生:“考后國家將對所有應試人員的作答數據進行雷同監測,對于作答雷同試卷將取消成績,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進行違紀處理。請各位考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熟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依法、誠信參加考試,既不抄襲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縱容他人抄襲本人答案。”
四、嚴肅處理報名違紀人員
對于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已經報名的,取消考試資格,已經考試的,取消考試成績,將違規違紀人員名單及有關情況通報到違紀違規人員單位及主管部門,并敦促有關部門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從嚴處理,堅決禁止和打擊弄虛作假騙取報名考試資格的行為。經復查發現報名資格審查不嚴格的縣市區,取消其報名點資格,對有關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五、考試收費
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考務費每人每科44元。
六、教材證訂。
考試用書征訂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考生可自愿訂購。
(一)現場訂書
市直各部門,中央、省屬駐濟單位匯總所屬考生訂書項目,填寫《2012年度經濟專業考試用書征訂單》,于現場確認時報市人事考試中心,同時繳納教材費。各報名點于7月25日前將本報名點的《2012年度經濟專業考試用書征訂單》、教材費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各報名點要高度重視并加強對2012年經濟考試用書的征訂、發行的組織管理工作,發揮好主渠道統籌管理考試用書征訂與發行工作的作用,要以誠信服務考生,堅決杜絕考試管理部門參與推銷盜版書的行為,以認真負責的精神為考生應考提供真實的學習材料。
(二)網上訂購
考試用書集中發送后,為方便考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將通過“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經濟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2年經濟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2年經濟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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