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嘉考發〔2012〕24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省(部)屬在嘉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考發〔2012〕2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11月3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2:00-4: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二、考試級別、專業設置及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水路)、運輸經濟(公路)、運輸經濟(鐵路)、運輸經濟(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報考人員根據工作實際選擇其中1個專業報考。
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試卷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報考條件和取得證書的條件。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6月20日至7月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652(傳真)。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7月3日至5日,按屬地原則到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地點進行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詳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市屬及在嘉的省(部)屬單位報考人員到嘉興市人事考試辦公室進行報考條件審查(地址:建國路東升路口,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五樓辦事大廳,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南湖區屬單位報考條件審查地點: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嘉興市廣場路350號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一樓南湖區人力社保局窗口);秀洲區屬單位報考條件審查地點:秀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嘉興市洪興西路1670號,大樹花園三期18幢512室)。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首次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往年已參加過該級別考試的重考人員,只需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原準考證(或成績單)。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明、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需將審查后的報名表整理,按我辦的統一要求,將審查后的報名表上的報名序號用Excel格式錄入,仔細核對無誤后,務必于7月10日前將報名序號用電子版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考務科,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7月30日至8月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和考點設置。我市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當地報名宣傳、報考條件資格審查、報名序號錄入上報工作。考點考場統一設在嘉興市區。
六、考試收費。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由監考人員發給。
七、考試用書征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和考前培訓輔導工作,委托市繼續教育中心承辦。
(一)考試用書的征訂說明。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12〕40號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2012年版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未做修訂,經濟考試用書做了部分修訂,輔導用書做了較大修訂并增加了中級、初級《考綱解析與應試指南》2個品種。
2、為維護考生權益,打擊盜版,經濟考試用書使用新的防偽措施,在版權頁上印有防偽標識說明,便于考生辨別正版書。
3、我市2012年經濟考試用書采取網上訂購、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不再進行現場繳費訂購。考生須在6月20日至7月6日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教材在線訂購系統(http://book.jxkp.com)進行訂購,逾期不再提供訂購服務。考生在登錄網站后先行注冊,注冊完成后選擇經濟考試用書按需訂購品種和數量,確認無誤后在上述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即確認訂購。逾期不繳費作放棄訂購處理,且繳費完成后不可修改訂購單。
4、為了方便考生,今年考試用書發放采用快遞到付形式(快遞費用由考生自理)及現場領取兩種方式,考生可在網上訂購時進行選擇。現場領取地點在嘉興市繼續教育中心(東升東路1042號,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2號樓五樓),領取時間屆時在嘉興考試培訓網上另行通知。現場領書時請攜帶在線訂購系統打印的指導用書訂購單和訂購人身份證原件,需要發票的考生請在網上訂購時填寫發票的付款單位或個人名稱,發票隨快遞或現場領書時發給。
八、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在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數多、專業范圍廣,組織實施工作難度大。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報名組織工作的領導,嚴格掌握報考資格條件,加強資格審查,維護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經濟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2年經濟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2年經濟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國經濟師考試網組織的(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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