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考試院關于舉行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公告
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現將杭州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試日期及安排
2014年下半年筆試考試時間為11月2日,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各科均采用紙筆方式考試。
時間類別 | 2014年下半年筆試時間:11月2日(星期日) |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下午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101) | 保教知識與能力(102) | — | |
小 學 | 綜合素質(201)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02) | —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301) | 教育知識與能力(302)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 | 文化課 | |||
專業課 | ||||
實習指導 |
二、考試對象
凡浙江省內(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按照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過渡政策,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含全省統一計劃招收的初中起點2009年-2011年入學的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含“專升本”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仍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如下學歷條件:
幼兒園教師資格:除2011年及以前已經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幼師班)學生(非成教類),取得畢業證書后,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外,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資格: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浙 江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班學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本科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研究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學籍證明(樣例).doc)。
四、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
網報時間:2014年9月15日9時至20日17時(www.ntce.cn );
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9月18日至21日(每天工作時間:上午8:45--11:30,下午13:30--16:00)
現場確認地點:杭州師范大學(倉前校區) (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海曙路58號 286路、 332路、450路、467路、349路、479C路等)
請考生合理安排時間,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網上報名方式、方法
符合報考條件者,可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依照欄目指引及相關要求進行網上信息輸入。所有考生(含已經參加過本項考試的)在本次筆試報名前均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重新注冊并填報相關個人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之前已參加的考試及獲得的成績。考生需對本人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由于填報信息差錯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輸入后按各考區確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照片信息檢驗、繳費等)。
網上信息輸入。考生可在網上信息輸入規定的時限內登錄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錄。登錄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冊。未注冊考生需首先進行注冊。進行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在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大小: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1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佳。(藝術照、手機照、電腦攝像頭照不得使用)
第三步: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選擇考區、考試科目。
現場確認需考生本人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確認:
(一)戶籍在浙江省內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要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二)戶籍不在浙江省但人事關系在浙江省的考生
1.由人事關系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
2.考生本人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要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三)在省內高校就讀的畢業班學生:
1.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班學生,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本科畢業班學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證明(學籍證明(樣例).doc);
2. 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四)在省內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1.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證明;
2.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五、關于持外省筆試成績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的說明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 的精神,已經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詳見本公告“考試對象”、“報考條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 效期內筆試成績(報名網站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參加了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的,學 歷條件也符合浙江省的報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面試;在外省參加筆試科目考試某一單科成績合格的,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的,學歷條件也符合我省 的報考要求的,在我省報名參加筆試時,該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試。凡未達到浙江省報考條件中對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以及學歷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報名。
六、準考證獲取
考生在完成現場確認手續后,可在考前一周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考試。
七、考試違規處理
在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中出現違規情況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規定處理。
八、考試收費
2014年下半年國家教師資格筆試考試收費,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價費[2013]87號文件規定,筆試68元/科目執行。
九、考試成績查詢
2014年下半年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可自12月1日起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查詢。
有關考試的詳細信息,請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了解《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情況。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571-88908550,0571-88908530。
杭州市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
0571--85866663
學 籍 證 明
茲有學生 , 性別 , 年 月出生,身份證號 ,學號 ,是我校(院) 專業 師范類/非師范類 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專科/研究生在校學生,該生于 年 月入學,學制 年。若該生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達到學校相關要求,將于 年 月畢業,取得畢業證書。
特此證明。
大學(學院)
學籍管理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注:1.本證明僅供浙江省內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本科、專科在校畢業班學生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報考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使用。
2. 本證明由考生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蓋章后生效,二級學院蓋章無效。
3.如因學籍證明信息差錯造成的遺留問題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負責。
4.報名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時,須提交此證明原件,復印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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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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