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于10月12—13日開考,2013年湖南長沙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8月5日-8月14日;準考證打印:2013年10月7日-10月11日。 | |||
關于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通知 |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房(地)產管理局,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3〕47號)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和原省人事廳、原省建設廳《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2〕22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
二、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8月5日9:00 — 8月14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段內,自行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網站首頁的“網上報名”,選擇“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入口”,進入我省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須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的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
特別提示:
1、網上報名階段,不采集報考人員聯系電話。
2、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資格考試登記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與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照片格式必須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須為10-20KB,高寬為170*130像素。上傳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將無法在《資格考試登記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正常顯示,由此帶來不能參加考試、無法制作合格證書等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和上傳照片完成之后,請及時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維護修改。確認信息準確無誤之后,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
特別提示:
1、《資格考試登記表》一經打印不允許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2、報考人員務必在報名時間段內及時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過期報名系統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影響資格審查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后果。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之后請及時查看本人的繳費狀態,確認已經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考前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特別提示:
1、網上繳費之后不允許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2、網上繳費之后務必及時查看本人的繳費狀態,確認已經繳費成功,未及時查詢繳費狀態,致使報名未完成,影響考試,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后果。報名咨詢電話0731-84688383,85063789。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資格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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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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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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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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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
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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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
上午
9:00—11:30
|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下午
14:00—16:30
|
(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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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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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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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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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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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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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
經紀人
|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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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0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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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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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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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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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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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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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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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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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4個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二)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并需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013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系電話。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考試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資格審查
從2013年開始,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考后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審查。 “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按“湖南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各市州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詳見各市州公告。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要求見附件1。
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收到合格人員名單后,須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并將審查通過人員的報名資料報送省職改辦。省職改辦將對全省報考人員報考資格審查工作進行督查,對把關不嚴、不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3年度我省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在長沙(省直考區)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打印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3年10月7日9:00 — 10月11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 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我省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92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42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99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49元)。
(四)考試輔導教材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請與湖北標苑建筑書店聯系,聯系電話:027-87813802。或登錄《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www.hbzfhcxjst.gov.cn)查詢。
各地人社、房管(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嚴格按規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省直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安全實施。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 )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五)跨省轉考
跨省轉考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考務三部(聯系電話:0731-82216500)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視同自動放棄以往年度考試成績,需按新報考人員重新報名。轉出報考人員請到該部門辦理有關轉考手續。
附件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考后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資格考試登記表》(報考人員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四、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或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資格審查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五、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嚴重者,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附件: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購買流程及配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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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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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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