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2014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新聞]
各設(區(qū))市旅游局、楊凌示范區(qū)旅游局、韓城市景區(qū)管理委會:
根據《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經國家旅游局批準,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陜西省2014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網上報名
陜西省2014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凡遵守憲法,熱愛祖國,熱愛旅游事業(yè),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名。
2、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均可報名。
(二)報名時需提交的證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公民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或相關學歷證明。
2.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報名需提交以下證件:
(1)身份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qū)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不能提交特別行政區(qū)護照、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的,應提交特別行政區(qū)身份證明機關出具的未放棄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
(2)畢業(yè)證書:香港居民須具有中五畢業(yè)及以上學歷;澳門居民須具有中六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現場審核時,各類證件須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現場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由審核點送各市(區(qū))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留存,并隨《陜西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考生基本信息確認表》(正本)報省旅游局。
(三)報名時間
2014年9月10日09:00-9月29日17:00。
(四)報名方式
陜西旅游政務網(www.sxta.gov.cn)設有網上報名入口。考生在網上簽寫個人誠信承諾書,根據提示完成報名。報名時須上傳近期1寸紅底免冠證件照電子版(兩耳及額頭無遮蓋;jpg格式,像素值288*385,大小不超過100KB),該照片將用于考試全過程。
二、現場審核、繳費
(一)普通話和外語考生現場審核、繳費
1.時間:2014年9月20日09:00-9月30日17:00。
2.方式:考生按照本通知前述要求提交相關證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就近到各市(區(qū))旅游局指定的審核點進行審核、繳費。
(1)考生就近到各市(區(qū))旅游局指定的、省導考委授權設立的2014年導游資格考試審核、繳費點(具體見附件)進行現場審核、繳費,并打印《陜西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考生基本信息確認表》(本表一式兩份,考生簽 名確認相關信息,正本留存,副本交考生帶回,作為審核、繳費通過依據)。
(2)外語考生在西安考區(qū)審核、繳費和參加考試。
(二)轉外語考生現場審核、繳費
轉外語考生指已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擬申請報考其他語種的導游員。
1.時間:2014年9月27日09:00-9月30日17:00。
2.地點:西安導游專修學院
3.方式:轉外語考生按照本通知前述要求提交相關證件和已取得語種導游人員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到西安導游專修學院進行審核、繳費。
考生現場審核、繳費成功并簽字確認后,即構成考生對所提交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的承諾并承擔責任。
考生報名信息在審核、繳費完成并簽字確認后,如需修改,須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各市區(qū)旅游局辦理。
(三)繳費標準
各審核、繳費點要嚴格按照陜西省物價局 陜西省財政廳陜價行函〔2012〕94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打印準考證
審核、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11月1日9:00—11月9日18: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和形式
考試分為導游綜合知識(筆試)和導游服務能力(口試)兩部分。
(一)筆試考試內容和形式
1.導游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旅游法規(guī)、導游業(yè)務、導游基礎、陜西導游
推薦用書:旅游教育出版社的《旅游法規(guī)常識》(第6版);國家旅游局人事勞動司編寫的《導游業(yè)務》(第7版)、《導游基礎知識》(第6版);陜西省旅游局編寫的2012版《陜西導游》。外語類考生加試外語筆試。
推薦用書請各設(區(qū))市旅游局、楊凌示范區(qū)旅游局、韓城市景區(qū)管理委會及各相關培訓單位同旅游教育出版社聯系訂購。
2.導游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形式
2014年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實行分卷考試。分卷考試是指答卷分為手寫答題部分和填涂答題卡部分的考試。各科問答及案例分析題(手寫答題部分)占35%,試卷選擇題(填涂答題卡部分)占65%。考生參加考試時必 須攜帶2B鉛筆、墊板、塑料橡皮和削筆刀。
四門筆試將合并考試,具體為:
政策法規(guī)、導游業(yè)務兩科合并考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各滿分100分,60分合格。
導游基礎、陜西導游兩科合并考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各滿分100分,60分合格。
外語筆試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100分,60分合格。
(二)口試形式、景點和標準
1.口試形式
2014年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導游服務能力(口試)分為景點講解和知識問答兩部分,并以計算機隨機抽取形式確定應考景點。
漢語類考生首先按照所抽取景點進行景點講解,講解完畢后,再抽取兩道知識問答題進行回答,其中一道為景點相關知識,一道為導游業(yè)務或旅游法規(guī)知識。
外語類考生首先按照所抽取景點利用所報考語種進行景點講解,講解完畢后,從考場的題庫中,任意抽取2張答題卡,用所報語種回答問題。
2.口試景點
(1)西安地區(qū)考生和外語類口試考試景點: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黃帝陵景區(qū)、華清池景區(qū)、大雁塔·大唐芙蓉園景區(qū)、華山景區(qū)、陜西歷史博物館、西安碑林博物館、西安清真大寺。
(2)其他市區(qū)考生口試景點為: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黃帝陵景區(qū)、華清池景區(qū)、大雁塔·大唐芙蓉園景區(qū)、華山景區(qū)和各市(區(qū))申報的三個景點(具體見附件)。
3.導游服務能力(口試)考試標準
景點講解能力(35分)、語言表達能力(15分)、知識運用能力(10分)、規(guī)范服務能力(10分)、應變能力(10分)、旅游情景會話及綜合知識問答(20分)等。
滿分100分,60分合格。
考生各科考試成績全部合格,方可取得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證書。考試不合格,根據國家旅游局旅人教發(fā)(2001)5號文件精神,考生成績不再保留,不組織補考。
已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擬申請報考其他語種的導游員,可免試四門綜合知識考試,只參加所報考語種筆試和口試,考試合格頒發(fā)所報考語種導游員資格證書。
五、考試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時間和地點
1.時間
11月8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導游業(yè)務》、《導游法規(guī)》
下午14:00—17:00《導游基礎》、《陜西導游》
11月9日(星期日) 上午8:30—10:30 外語筆試
2.地點
報名人數超過50人(含50人)的,在所在市(區(qū))設立考點;報名人數不足50人的,所在市(區(qū))的考生就近參加考試。具體筆試地點以準考證所示地點為準。
(二)口試安排
口試考試從11月17日開始,具體口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所示為準。
漢語類、外語類口試均采取錄像方式。
考生憑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證件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場。
六、考前培訓
按照國家旅游局有關規(guī)定,實行“考培分開、培訓自愿”的原則,各市(區(qū))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借口強迫考生參加培訓。
七、命題及評卷
陜西省導游人員考核評定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和安排試卷命題及閱卷工作。
八、成績公布及查詢
1.成績公布
考試閱卷結束后,陜西省旅游局導考辦將考生成績上報至國家旅游局導考辦審核后,于2015年1月27日公布考生成績,屆時考生可登陸陜西旅游政務網(www.sxta.gov.cn)查詢成績。
2.成績復查
考生對考試成績如有疑問,可于成績公布后20日內,憑《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和準考證向各設區(qū)市旅游局申請復查成績,各市旅游局匯總申請表后上報省導考辦,省導考辦組織專家進行查分,并對查分結果核實驗證后反饋給設區(qū)市旅游局,由設區(qū)市旅游局通知考生本人。
九、證書發(fā)放及使用
陜西省2014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由陜西省旅游局導游人員考核評定委員會頒發(fā)國家旅游局核發(fā)的《導游員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十、考試組織工作
陜西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由省旅游局負責部署并組織實施。報名、筆試、口試等工作由省旅游局會同設區(qū)市旅游局共同承擔。
聯 系 人:任 文
聯系電話: 029-8526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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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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