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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輔導:消費稅3四、消費稅稅額計算的方法
(一)從價定率計稅的銷售額:
1、一般銷售:銷售額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與增值稅的規定相同)
提示:價外費用不包括(1)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2)承運部門的運輸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代墊運費。
(1)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或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2)題目中的銷售額為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時,必須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 17%)
【例題1】某企業向摩托車制造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訂購摩托車10輛,支付貨款(含稅)共計250800元,另付設計、改裝費30000元。摩托車制造廠計繳消費稅的銷售額是(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計征消費稅的銷售額的確定。計征消費稅的銷售額是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取得的增值稅。價外費用視為含稅收入,需要換算為不含稅收入。因此,計繳消費稅的銷售額=(250800+30000)÷(1+17%)=240000(元)。
【例題2】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下列稅金、價外費用中,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銷售額的是( )。
A、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
B、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基金
C、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D、向購買方收取的消費稅稅款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計征消費稅的銷售額的確定。計征消費稅的銷售額是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取得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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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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