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五、建筑業營業稅的計算
(一)建筑業的征稅范圍
1.建筑業包括建筑工程、安裝工程、修繕工程、裝飾工程和其他工程作業等內容。
2.管道煤氣集資費(初裝費)業務應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相關鏈接】有線電視臺收取的“初裝費”,屬于“建筑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3.航空勘探、鉆進(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服務業”稅目征稅,屬于“建筑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二)營業額的確定
1.建筑業的營業額即建筑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及價外費用。
【解釋】建筑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臨時設施費、勞動保護費、搶工費、提前竣工獎,都應并入營業額征收營業稅。
2.分包(余額計稅)
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3.自建及相關行為營業稅的繳納
(1)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為不是建筑業的征稅范圍。
(2)出租或投資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業的征稅范圍。
(3)自建的房屋對外銷售(不包括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其自建行為首先應按建筑業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
建筑業=組成計稅價格×營業稅稅率
=成本×(1+成本利潤率)÷(1-3%)×3%
銷售不動產=售價×5%
4.材料和設備款
(1)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2)納稅人提供裝飾勞務的,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營業額。
(3)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營業額中;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
5.建筑業混合銷售行為的特殊規定
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三)其他重要的相關規定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納稅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筑物后銷售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自建建筑物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納稅地點
(1)納稅人提供的建筑業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納稅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1.(1)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2)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3)該業務中,甲公司應納的營業稅稅額=(1500×4/5-400)×3%=24(萬元)。
2.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該業務中甲公司應繳營業稅稅額=(3000+800)×3%=114(萬元)。
3. 假定成本利潤率為10%:(1)“建筑業”營業稅:40×(1+10%)÷(1-3%)×3%;(2)“銷售不動產”營業稅: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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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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