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2012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增值稅法律制度2
【解釋1】視同銷售行為發生時,應計算銷項稅額,其銷售額的確定按照下列順序:(1)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2)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3)組成計稅價格。
舉例:甲卷煙廠生產的同一種型號卷煙每包10元,將這種型號的卷煙無償贈送給消費者。則卷煙廠的銷項稅額:銷項稅=銷售額×17%=10/(1+17%)x17%
如果卷煙廠將特制卷煙無償贈送消費者,則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增值稅。
銷售額(組成的計稅價格)=成本×(1+10%)
【解釋2】如果將“外購”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4)和集體福利、個人消費(7),不作視同銷售處理;如果將外購的貨物用于投資(5)、分配(6)、贈送(8),視同銷售。
【例題1】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外購的各項貨物中,不屬于視同銷售的有( )。
A、用于個人消費
B、用于投資
C、用于集體福利
D、用于建造廠房
答案:ACD
【例題2】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視同銷售貨物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有( )。
A、銷售代銷貨物
B、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C、將自產貨物分配給股東
D、將自產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答案:ABCD
【例題3】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繳納增值稅的有( )。
A、將自產的貨物用于投資
B、將自產的貨物分配給股東
C、將自產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D、將自建的廠房對外轉讓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BC視同銷售,應繳納增值稅; (2)選項D應繳納營業稅
【例題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自產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不征收增值稅。( )
答案:X
(五)混合銷售
混合銷售是指在同一銷售行為中,“同時”涉及到“增值稅”(貨物銷售)和“營業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但并非同時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而是根據納稅人的主營業務,一并征收增值稅“或者”營業稅。
舉例1:甲商場向A銷售2000元的空調同時向A收取100元安裝費,銷售空調繳納增值稅,安裝勞務繳納營業稅,這項混合銷售繳納增值稅。
舉例2:乙是一家裝修公司,給B提供裝修服務時同時銷售涂料,裝修服務繳納營業稅,銷售涂料繳納增值稅,因為裝修公司的主營業務繳納營業稅,因此,這項混合銷售行為繳納營業稅。
解釋: (1)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主營業務繳納增值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
(2)其他單位和個人(主營業務繳納營業稅)的混合銷售行為,不增收增值稅,征收營業稅。
(3)從事運輸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發生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所售貨物的混合行為,一并征收增值稅。
(六)兼營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
納稅人的“多元化經營”既涉及到“增值稅”(應稅貨物銷售、應稅勞務),又涉及到“營業稅”(增值稅非應稅勞務):
(1)分別核算的:分別繳納增值稅、營業稅;
(2)不分別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稅。
舉例:某酒店既提供客房服務,又開設小賣部銷售啤酒。其中,提供客房服務繳納營業稅,銷售啤酒繳納增值稅。如果酒店分別核算啤酒的銷售額和客房的營業額,則分別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如果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稅。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條件 考試培訓 最新考試動態
(責任編輯:xll)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中級會計職稱
[協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中級會計職稱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不過續學校方服務
中級會計職稱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