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一、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生效后,即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效力,同時對當事人以外的第畏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合同法》根據合同類型的不同,分別規定了合同不同的生效時間。
二、效力待定合同
下列情形下訂立的合同為效力待定合同;
(一)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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