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財務管理體制
一、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一般模式及優缺點
(一) 集權型財務管理體制
集權型財務管理體制,是指企業對各所屬單位的所有財務管理決策都進行集中統一,各所屬單位沒有財務決策權,企業總部財務部門不但參與決策和執行決策,在特定情況下還直接參與各所屬單位的執行過程。
(二) 分權型財務管理體制
分權型財務管理體制,是指企業將財務決策權與管理權完全下放到各所屬單位,各所屬單位只需對一些決策結果報請企業總部備案即可。
(三) 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型財務管理體制
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型財務管理體制實質上就是集權下的分權,企業對各所屬單位在所有重大問題的決策與處理上實行高度集權,各所屬單位則對日常經營活動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二、影響企業財務管理體制集權與分權選擇的因素
影響企業財務管理體制集權與分權選擇的因素主要有: (一) 企業生命周期。(二) 企業戰略。(三) 企業所處市場環境。(四) 企業規模。(五) 企業管理層素質。(六) 信息網絡系統。此外,財權的集中與分散還應該考慮企業類型、經濟政策、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成本代價等相關情況。企業應綜合各種因素,做出符合企業自身特點和發展需要的財務管理體制。
三、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設計原則
1.與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相適應。
2.明確企業對各所屬單位管理中的決策權、執行權與監督權三者分立。
3.明確財務綜合管理和分層管理思想。
4.與企業組織體制相適應。
四、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型財務管理體制的實踐
總結中國實踐,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型財務管理體制的核心內容是企業總部應做到制度統一、資金集中、信息集成和人員委派。具體集權內容主要有:集中制度制定權,籌資、融資權,投資權,用資、擔保權,固定資產購置權,財務機構設置權,收益分配權;具體分權內容主要有:分散經營自主權,人員管理權,業務定價權,費用開支的審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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