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計職稱考試網根據考生在復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本站對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整理(3)重點資料做了特別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備考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
稅務行政訴訟
稅務行政訴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稅務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二)稅務行政訴訟的起訴和受理
納稅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10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
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7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三)稅務行政訴訟的審理和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有權進行辯論。
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1)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2)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3)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一般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
相關文章:
順利通過初級會計職稱評定,可同時參加中大網校組織的職稱英語考試培訓
更多關注:初級會計師考試試題 初級會計師考試資料 準考證打印時間匯總 報考指南
(責任編輯:xll)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尊享班-協議退費]
9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特訓班]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通關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