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精編講義第五章(4)

發表時間:2012/2/14 10:55:56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第四節 合 同 的 履 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完成各自承擔的義務和實現各自享受的權利,使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實現的行為。一般情況下履行合同的是合同當事人,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一般情況下表現為當事人的積極行為,但在特殊情況下,消極的不作為也是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義務主要通過合同的履行來實現,同時,合同的履行也是合同法律約束力的首要表現。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正確履行合同的結果,是使雙方的權利得以實現,合同關系歸于消滅。

合同的履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履行是當事人的履約行為。履約行為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合同的內容不同,履行的表現形式也不同,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須有當事人的履約行為,這是合同權利得以實現的條件。(2) 履行是當事人全面、正確完成合同義務的行為。只有當事人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全面正確地完成各自承擔的義務,才能使合同權利得以實現,也才能使合同法律關系歸于消滅。(3) 履行是當事人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行為過程,包括當事人的最終履行行為以及為完成最終履行行為所實施的一系列準備行為。

二、合同履行的規則

(一) 合同履行的一般規則

1. 履行主體

合同的履行主體為債務人,包括單獨債務人、連帶債務人、保證債務人等。債務人履行時是否必須有行為能力,依履行行為的性質而定,履行行為是事實行為時,不要求債務人有行為能力;是法律行為時,要求債務人有行為能力。此外,如果債務人通過轉移財產權利來履行時,還需要其有對財產的處分權。除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履行的債務以外,履行可以由債務人的代理人進行,但代理只有在履行行為是法律行為時方可適用。

2. 履行標的

履行標的是指債務人應為履行的內容。它因合同關系不同而呈現出差異,如交付財務、轉移權利、提供勞務等,履行標的應根據具體內容加以確定。

3. 履行地點

履行地點是指債務人應為履行行為的地點。在履行地點為在中性行為,只要適當,即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履行地點的,依其約定。當事人為多數人時,可以各自訂立不同的履行地點。同一個合同中的數個給付,可以約定不同的履行地點。即使是同一個債務,也可以約定數個履行地點。

4. 履行期限

對于履行期限,法律有規定的,應依其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履行期限,但當事人的約定必須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個履行期限,也可以約定數個履行期限,特別在雙務合同中可以分別約定兩個對立債務的履行期限。

5. 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是完成合同義務的方法。如標的物的交付方法、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方法等。履行方式與當事人的權益有密切關系,如不符合要求,有可能造成標的物缺陷、費用增加、遲延履行等后果。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方式。

6. 履行費用

履行費用是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必要費用,如物品交付的費用、運輸物品的費用,但不包括合同標的本身的價值。通常情況下,履行費用有運送費、包裝費、登記費、通知費等。對于履行費用的負擔,當事人有約定的,依其約定。

另外,當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時,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

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1) 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2) 利息;(3) 主債務。

(二)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規則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1)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2) 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3) 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4)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5) 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 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三)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合同的履行規則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四)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1.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稱利他合同,指雙方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第三人直接取得債權的合同。

第三人因債務人向其履行合同而對債務人享有直接請求給付的權利,在合同所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所享有的權利。當第三人向債務人請求履行,而債務人不履行時,第三人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在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而使費用增加,則增加的費用應由債權人負擔。

債務人對第三人負有合同義務,同時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不得對抗第三人,債務人保留合同解除權。

債權人可以事先征得第三人的同意,也可以不告知第三人,但債務人按照合同向第三人履行時,應當通知第三人。

2.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稱第三人負擔的合同,指雙方當事人約定債務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該合同必須征得第三人同意。該合同以債權人、債務人為合同雙方當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當事人。第三人只負擔向債權人履行,不承擔合同責任。債務人有義務督促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合同,如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時,債權人有權追究債務人的違約責任,債務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抗辯權的行使

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一方當事人在對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依法對抗對方要求或否認對方權利主張的權利。《合同法》規定了同時履行抗辯權、后履行抗辯權和不安(先履行)抗辯權三種。

(一) 同時履行抗辯權

1.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概念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表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到履行期時其享有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權利。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2.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條件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需具備以下條件:(1) 需基于同一雙務合同。雙方當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負債務,在履行上存在關聯性,形成對價關系,這是同時履行抗辯權成立的前提條件。單務合同因只有一方有履行義務,無法發生抗辯權。(2) 根據合同約定或合同性質,要求當事人同時履行合同義務,雙方的履行沒有先后順序。(3) 雙方債務已屆清償期。當事人行使抗辯權必須雙方債務都已到清償期,否則不存在同時履行抗辯的問題。(4) 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表明應同時履行義務的對方當事人未履行或未適當履行合同。(5) 對方有履行的可能性。如果對方已不可能履行,如標的物滅失,則當事人再向對方提出同時履行抗辯權就沒有實際意義了,只能解除合同。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考試預習:第三章匯總

2012年《中級經濟法》考試預習:公司法律制度匯總

(責任編輯:xll)

3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 中級會計職稱

        [協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1680起

        了解課程

        756人正在學習

      • 中級會計職稱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不過續學校方服務

        880起

        了解課程

        559人正在學習

      • 中級會計職稱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精品課程

        480起

        了解課程

        437人正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