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票據追索
被追索人的確定:
1.票據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2.持票人行使追索權,可以不按照票據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
3.持票人對票據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票據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
九、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商業匯票:
1.種類:按照承兌人可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匯票的最終付款人為承兌人。
2.商業匯票適用范圍:只是單位之間使用,自然人不適用;同城、異地均可使用。
3.商業匯票中的幾個期限:
(1)付款期限: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2)提示付款期: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
(3)提示承兌期: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4)付款人在接到開戶銀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遇法定假日順延)未通知銀行付款的,視同付款人承諾付款。
【提示】注意提示承兌期不要與提示付款期限相混淆。
4.商業匯票貼現
(1)貼現和承兌只存在于商業匯票。
(2)貼現利息的計算。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計算。承兌人在異地的,貼現的期限以及貼現利息的計算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3)貼現的收款。貼現到期,貼現銀行應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獲付款的,貼現銀行應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貼現銀行追索票款時可從貼現申請人的存款賬戶直接收取票款
(三)支票
1.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2.提示付款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l0日。
持票人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時,應做委托收款的背書。
3.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銀行應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相關文章:
順利通過初級會計職稱評定,可同時參加中大網校組織的職稱英語考試培訓
更多關注:初級會計師考試試題 初級會計師考試資料 準考證打印時間匯總 報考指南
(責任編輯:xll)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尊享班-協議退費]
9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特訓班]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通關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