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講義第五章(4)

發表時間:2012/3/4 10:01:53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第四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概念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同樣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具體納稅人:

(1)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者個人繳納;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實際使用人繳納;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者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繳納。

(二)征稅范圍

凡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的土地,不論是國家所有的土地,還是集體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

1.建制鎮的征稅范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區,但不包括鎮政府所在地所轄行政村,即征稅范圍不包括農村土地。

2.建立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以外的工礦企業則不需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園、名勝古跡內的索道公司經營用地,應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

(1)凡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定,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應當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待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后再作調整。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率: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定額稅率)。

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規定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提示:(1)每個幅度稅額的差距為20倍。

(2)經濟落后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準。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算

年應納稅額=實際占用應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四、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

(一)一般規定: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特殊規定(近30項)。主要注意的項目如下:

(1)城鎮土地使用稅與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銜接

凡是繳納了耕地占用稅的,從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后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應從批準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2)免稅單位與納稅單位之間無償使用的土地

對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如公安、海關等單位使用鐵路、民航等單位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納稅單位應照章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造商品房的用地

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經批準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的用地外,對各類房地產開發用地一律不得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4)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

對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審批,可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5):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內的綠化用地,應照章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管理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4.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5.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6.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解釋:只有第5種情況是特殊的,其余都是從“之次月” 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土地所在地。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相關文章: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講義匯總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專題講義匯總

順利通過初級會計職稱評定,可同時參加中大網校組織的職稱英語考試培訓

更多關注: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條件 考試培訓 最新考試動態

(責任編輯:xll)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尊享班-協議退費]

        9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2980

        了解課程

        677人正在學習

      •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特訓班]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課程

        549人正在學習

      •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通關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

        980

        了解課程

        372人正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