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借款費用
一、借款費用的范圍
借款費用,是指企業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及其他相關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價或者溢價的攤銷、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等。
對于企業發生的權益性融資費用,不應包括在借款費用中。但是,承租人確認的融資租賃發生的融資費用屬于借款費用。
二、借款費用的確認
(一) 確認原則
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二) 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范圍
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既包括專門借款,也可包括一般借款。專門借款是指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只有在購建或者生產某項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占用了一般借款時,才應將與該部分一般借款相關的借款費用資本化;否則,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三) 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的確定
只有發生在資本化期間內的有關借款費用才允許資本化。資本化期間,是指從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時點到停止資本化時點的期間, 但不包括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的期間。
1.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的時點。
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資產支出已經發生、借款費用已經發生、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
2.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的時間。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購建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生非正常中斷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的,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中斷的原因必須是非正常中斷,屬于正常中斷的,相關借款費用仍可資本化。
3.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的時點。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借款費用應當停止資本化。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后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三、借款費用的計量
(一) 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的確定
1.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專門借款的,應當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后的金額,確定專門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
2.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業應當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資本化率應當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
3.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資本化金額不應當超過當期相關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金額。
(二) 借款輔助費用資本化金額的確定
對于企業發生的專門借款輔助費用,在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予以資本化;否則,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上述資本化或計入當期損益的輔助費用的發生額是按照實際利率法所確定的金融負債交易費用對每期利息費用的調整額。借款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一般借款發生的輔助費用,也應當按照上述原則確定其發生額。
(三) 外幣專門借款匯兌差額資本化金額的確定
在資本化期間內,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匯兌差額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成本;除外幣專門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幣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產生的匯兌差額,應當作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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