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會計職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輔導答疑筆記(七),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的相關重點!!
李某因其原任職的國有企業依法破產而成為一名自由職業者。2009年8月份,該個人取得以下所得: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取得一次性安置費收入80000元,當地上年的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000元;取得失業保險金5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并回答下列有關問題:
1.關于取得安置費收入、失業保險金的稅務處理正確的是( )。
A.取得安置費收入、失業保險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B.取得安置費收入、失業保險金減征個人所得稅
C.取得安置費收入、失業保險金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D.取得安置費收入、失業保險金按“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案】A
【解析】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失業保險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轉讓所持有的原企業在改組改制過程中分給該個人以股份形式擁有的企業量化資產,取得轉讓所得30000元;該個人轉讓時共支付有關費用2000元。
2.關于轉讓量化資產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務處理不正確的是( )。
A.轉讓量化資產股份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5600元
B.轉讓量化資產股份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6000元
C.轉讓量化資產股份按“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2800元
D.轉讓量化資產股份免征個人所得稅
【答案】BCD
【解析】轉讓量化資產股份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稅,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0-2000)×20%=5600(元)。
將其所持有的一項專利的使用權分別轉讓給甲和乙兩個廠商,分別取得轉讓收入4000元和6000元。
3.關于轉讓專利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下列處理方法正確的是( )。
A.轉讓專利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按“財產轉讓所得” 項目,分別按兩次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1600元
B.轉讓專利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按“財產轉讓所得” 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800元
C.轉讓專利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800元
D.轉讓專利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項目,分別按兩次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1600元
【答案】D
【解析】轉讓專利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征稅;因分別轉讓給不同廠商,所以應按兩次所得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4000-800)×20%+6000×(1-20%)×20%=1600(元)。
為B公司進行營銷籌劃,取得報酬35000元,該公司為其代扣個人所得稅。
4.B公司應為其代扣個人所得稅( )。
A.2224.8元
B.1600元
C.6400元
D.5600元
【答案】C
【解析】B公司應負擔個人所得稅=35000×(1-20%)×30%-2000=6400(元)。
位于市區的A房地產開發公司,有自己的施工隊(非獨立核算),2009年10月份經營業務如下:
1.銷售自建商品住宅樓一棟,取得銷售收入1800萬元,工程成本650萬元,成本利潤率10%;
2.施工隊為房產開發公司建成自用商品樓一棟,施工隊與房產開發公司結算工程價款為3000萬元;
3.A房地產開發公司為建筑工程總承包人,將其承包非跨省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給B,按稅法規定應代扣代繳B的營業稅;
4.A房地產公司以一幢房屋向C銀行抵押貸款,到期未能清償本息,銀行將抵押的房屋收歸已有,經房產評估所評定該房產價值340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并回答下列有關問題。
1.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自建商品住宅樓的稅務處理方法正確的是( )。
A.銷售自建商品住宅應繳納建筑業營業稅
B.銷售自建商品住宅應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C.銷售自建商品住宅樓只繳納建筑業營業稅,不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D.公司銷售自建商品住宅應納營業稅112.11萬元
【答案】ABD
【解析】銷售自建商品住宅應繳納建筑業營業稅=650×(1+10%)÷(1-3%)×3%=22.11(萬元)
銷售自建商品住宅應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1800×5%=90(萬元)
該公司銷售自建商品住宅應納營業稅=22.11+90=112.11(萬元)。
2.關于施工隊為房產開發公司建成自用辦公樓一棟的行為,下列處理方法正確的是( )。
A.為房產開發公司建成自用辦公樓一棟的行為不繳納營業稅
B.為房產開發公司建成自用辦公樓一棟的行為應繳納營業稅
C.為房產開發公司建成自用辦公樓一棟的行為應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D.為房產開發公司建成自用辦公樓一棟的行為應繳納建筑業營業稅
【答案】A
【解析】納稅人自建自用房屋的行為不納稅。
3.A為建筑工程總承包人,將其承包非跨省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給B,按稅法規定應代扣代繳B的營業稅,并且應將扣繳稅款向( )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A. 由稅務機關指定AB中任選一方的機構所在地
B. A機構所在地
C. B機構所在地
D. 由納稅人在AB中任選一方的機構所在地
【答案】B
【解析】建筑工程總承包人,將其承包非跨省工程的一部分分包,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營業稅稅款。
4.A房產開發公司向銀行轉移抵押房產業務應繳納營業稅( )。
A.680萬元
B.340萬元
C.102萬元
D.170萬元
【答案】D
【解析】該公司向銀行轉移抵押房產應納營業稅=3400×5%=170(萬元)。
甲縣居民王某面臨多起民事糾紛,擬通過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解決,但王某對訴訟和仲裁的作用以及兩者相互之間的區別聯系等不夠了解,遂就有關問題進行咨詢。回答下列有關問題。
1.下列有關仲裁與民事訴訟兩者的關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各類民事糾紛既可以用仲裁的方式解決,也可以用訴訟的方式解決
B.請求仲裁機構解決糾紛,應當以雙方當事人之間有仲裁協議為條件,而進行民事訴訟則不一定要求雙方當事人之間有進行民事訴訟的協議
C.仲裁案件,通常情況下不公開審理,而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通常情況下應公開審理
D.審理案件的仲裁員可以由雙方當事人選定或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審理案件的法院審判員則原則上不可以由當事人選定,除非經人民法院院長同意
【答案】C
【解析】仲裁只能適用于一定的財產性糾紛,關于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都不能提請仲裁。故選項A的說法錯誤。民事訴訟是法定的,是國家司法機關介入糾紛的處理,雙方當事人不能對民事訴訟進行協議,同時也不能對審判人員進行選擇,故選項B和D是錯誤的。
2.若王某與乙縣大江房地產公司在丙縣售房處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購買大江公司在丁縣所建住房1套。后因房屋面積發生爭議,王某欲向法院起訴。下列關于管轄權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甲縣法院有管轄權
B.只有丁縣法院有管轄權
C.乙縣法院有管轄權
D.丙縣和丁縣法院有管轄權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特殊地域管轄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一般地域管轄中,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是本案屬于不動產專屬管轄,是因為王某所購房屋面積發生爭議,應以不動產糾紛來確定管轄法院,那么有管轄權的法院是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即只有丁縣人民法院有管轄權,故選B。
3.接上題,在訴訟中應適用回避的情形是( )。
A.王某認為本案中審判人員趙某是大江房地產公司總經理許某的妻子
B.王某認為本案中審判人員馮某是大江房地產公司法律顧問的朋友
C.本案審判人員劉某曾受過紀律處分
D.大江房地產公司認為本案審判人員蔡某是王某的哥哥
【答案】AD
【解析】適用回避的法定情形①審判人員或上述其他人員是本案當事人或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②審判人員或其他人員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③與本案有利害關系。選項AD的審判人員與本案當事人有近親屬關系,符合回避的法定情形,應選。
4.若王某向鄰居李某借了2000元錢,約定于2008年1月1日還款。因王某屆期未還,李某于2009年5月3日告知王某催促其還款,王某當即答應還款,該項債務的訴訟時效應自( )屆滿。
A.2008年1月1日
B.2010年1月1日
C.2009年5月3日
D.2011年5月3日
【答案】D
【解析】本案屬于借款糾紛,為普通訴訟時效2年。訴訟時效因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或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在本案中,訴訟時效本應從2008年1月2日起計算至2010年1月1日止,但在訴訟時效期間李某向王某提出要求王某履行還款義務,王某也同意了,即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訴訟時效自2009年5月4日起重新計算,自2011年5月3日止,故選D。
注意:民法中規定按照日、月、年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天不計算在內的,從下一天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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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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