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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 預習:具體合同內容詳解(3)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1、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斷電,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搶修。未及時搶修的,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贈與合同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屬于單務、無償、諾成合同。
1、贈與合同的撤銷(重點)
(1)任意撤銷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2)法定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無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贈與是否具有救災、扶貧性質或者經過公證,贈與人均可以撤銷贈與:
①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②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2、撤銷權的時效
(1)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
(2)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例題1】李某為資助15歲的王某上學,與王某訂立贈與合同,贈與王某10萬元,并就該贈與合同辦理了公證。后李某無正當理由,在交付給王某6萬元后就表未不再贈與了。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9年)
A、李某應當再給付王某4萬元,因該贈與合同不可撤銷
B、李某可不再給付王某4萬元,因王某司于限制行為能力人,該贈與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還6萬元,因該贈與合同可撤銷
D、李某可不再給付王某4萬元,因該贈與合同可撤銷
答案:A
解析:根據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本題中,李某與王某簽訂的贈與合同經過了公證,因此不得無正當理由撤銷。
【例題2】甲公司與乙希望小學簽訂贈與合同,決定捐贈給該小學價值20萬元的電腦,且辦理了公證手續。后因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換,甲公司不愿履行該合同而引發爭議。下列關于該贈與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確的有( )。
A、該贈與合同尚未生效,因贈與合同為實踐性合同
B、該贈與合同已經生效
C、乙希望小學有權請求甲公司履行合同
D、甲公司享有任意撤銷權,故可不履行合同
答案:BC
【例題3】甲曾表示將贈與乙5000元,且已實際交付乙2 000元,后乙在與甲之子丙的一次糾紛中,將丙毆成重傷。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可以撤銷對乙的贈與
B、丙可以要求撤銷其父對乙的贈與
C、甲應在丙被毆傷6個月內行使撤銷權
D、甲有權要求乙返還已贈與的2000元
答案:AD
解析:(1)選項A: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2)選項B:贈與人的撤銷權不能由其近親屬行使;(3)選項C: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4)選項D: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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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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