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2012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科目經濟法強化講義第三章(3)

發表時間:2012/5/22 9:20:26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5. 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審批與登記

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審批機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應向審批機關報送規定的文件。除另有規定外,審批機關應自收到規定報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內,依法決定批準或不批準。決定批準的,由審批機關頒發批準證書。

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登記管理機關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國投資者資產并購的,投資者應自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設立登記,領取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外國投資者股權并購的,被并購境內公司應向原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投資者自收到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海關、土地管理和外匯管理等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6. 反壟斷審查

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資者應就所涉情形向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告:(1) 并購一方當事人當年在中國市場營業額超過15億元人民幣;(2) 1年內并購國內關聯行業的企業累計超過10個;(3) 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已經達到20%;(4) 并購導致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達到25%。雖未達到上述條件,但是應有競爭關系的境內企業、有關職能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請求,商務部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為外國投資者并購涉及市場份額巨大,或者存在其他嚴重影響市場競爭等重要因素的,也可以要求外國投資者作出報告。上述所稱并購一方當事人包括與外國投資者有關聯關系的企業。

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涉及上述所述情形之一,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為可能造成過度集中,妨害正當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應自收到規定報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日內,共同或經協商單獨召集有關部門、機構、企業以及其他利害關系方舉行聽證會,并依法決定批準或不批準。

境外并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購方應在對外公布并購方案之前或者報所在國主管機構的同時,向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送并購方案。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應審查是否存在造成境內市場過度集中,妨害境內正當競爭、損害境內消費者利益的情形,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1) 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在我國境內擁有資產30億元人民幣以上;(2) 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當年在中國市場上的營業額15億元人民幣以上;(3) 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及與其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在中國市場占有率已經達到20%;(4) 由于境外并購,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及與其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達到25%;(5) 由于境外并購,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直接或間接參股境內相關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將超過15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并購,并購一方當事人可以向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申請審查豁免:(1) 可以改善市場公平競爭條件的;(2) 重組虧損企業并保障就業的;(3) 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人才并能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的;(4) 可以改善環境的。

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

(一)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設立

1. 設立合營企業的條件

在中國境內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簡稱合營企業),應當符合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申請設立合營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1) 有損中國主權的;(2) 違反中國法律的;(3) 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4) 造成環境污染的;(5) 簽訂的協議、合同、章程顯屬不公平,損害合營一方權益的。

2. 設立合營企業的審批機關

設立合營企業的審批機關是商務部或者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商務部負責審批的合營企業外,其他合營企業的設立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報商務部備案。

3. 設立合營企業的法律程序

(1) 由中外合營者共同向審批機關報送有關文件。申請設立合營企業,中外合營者須共同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文件:設立合營企業的申請書;合營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合營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營企業協議、合同和章程;由合營各方委派的合營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人選名單;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文件。

(2) 審批機關審批。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機關如發現報送的文件有不當之處,應當要求限期修改,否則不予批準。合營企業經批準后由審批機關發給批準證書。

(3) 辦理工商登記。合營企業應當自收到批準證書后1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開始營業。合營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該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

(二)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1.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是指為設立合營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資本,應為合營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出資比例一般不低于25%,這是外國合營者認繳出資的最低限額。對其最高限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2) 合營企業在合營期限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但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需減少注冊資本的,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對合營企業在合營期限內增加注冊資本,法律沒有禁止。但是,合營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應當經合營各方協商一致,并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經原審批機關核準。合營企業增加、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修改合營企業章程,并辦理變更注冊資本登記手續。

(3)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2.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是指按照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規定的生產規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和,由注冊資本與借款構成。合營企業的借款是指為彌補投資總額的不足,以合營企業的名義向金融機構借入的款項。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之間應當保持適當、合理的比例。現行有關規定如下:(1)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含30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2)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 000萬(含1 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3)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1 000萬美元以上至3 000萬(含3 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 25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4)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 000萬美元以上的,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 60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 200萬美元。

合營企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執行此規定的,由商務部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

2012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科目經濟法強化講義第一章匯總

(責任編輯:xll)

7頁,當前第2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 中級會計職稱

        [協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1680起

        了解課程

        756人正在學習

      • 中級會計職稱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不過續學校方服務

        880起

        了解課程

        559人正在學習

      • 中級會計職稱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精品課程

        480起

        了解課程

        437人正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