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項選擇題
1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外資企業的清算。 外資企業的清算委員會應當由外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債權人代表以及有關主管機關的代表組成,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律師參加。
2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反壟斷審查的相關規定。一年內并購國內關聯行業的企業累計超過10個的,因此D選項不正確。
3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特殊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投資者以現金出資的,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投資者以實物、工業產權等出資的,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
4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比例。投資總額在420-1000萬美元之間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投資總額的50%,因此選項B錯誤。
5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應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人員。(1)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2)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伙企業聘任的(合伙人以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屬于“非合伙人”,因此,無須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普通合伙企業除名。選項B中,乙尚有部分出資未繳付并不違反《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選項C中,丙個人喪失償債能力,應導致丙當然退伙,屬當然退伙的情形,而不屬于除名的情形。選項D中,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所以丁的行為屬于“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屬于除名。
7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人的組成。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
8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規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需要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后,該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所以選項B不正確。
9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解散的規定。(1)合伙人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合伙企業應當解散
(2)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
(3)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不是法定的解散原因,而是轉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也應予解散。
10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11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有限合伙企業。(1)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2)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2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人債務清償的特別規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13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有限合伙人退伙的特殊規定。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14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持續償債責任。(1)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因此選項A不符合法律規定
(2)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然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要求的,該責任消滅。因此選項C不符合法律規定。
15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伙企業事務執行。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需要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6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根據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可以依法申請貸款,取得土地使用權,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17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形式。我國《合伙企業法》規定的合伙形式有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兩種。
18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出質的限制。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以其財產份額出質的,必須經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9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的有關規定。(1)合伙人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2)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3)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而對其退伙后合伙企業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4)合伙人之間約定的合伙企業虧損的分擔比例對合伙人具有約束力,對債權人是沒有約束力的。
20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伙企業對外代表權的限制。(1)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內部限制必須以第三人知道這一情況為條件,否則,該內部限制不對該第三人發生抗辯力。(2)當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時,合伙企業不能因為有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而拒絕向善意第三人承擔責任。
21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的損益分配原則。(1)選項C: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2)選項D: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22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根據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注冊資本的限制,因此選項B是錯誤的;個人獨資企業法律沒有規定制定企業章程,因此選項C是錯誤的。
23
[答案]:AB
[解析]:根據規定,合伙人發生的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因此選項C的說法是錯誤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不需要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因此選項D的說法是錯誤的。
24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普通合伙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選項B的錯誤在于普通合伙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應該都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選項D的錯誤在于普通合伙企業的出資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組織。
25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合營企業中需要約定經營期限的行業。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合營各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合營合同中約定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該行業包括
(1)服務性行業的,如飯店、公寓、寫字樓、娛樂、飲食、出租汽車、彩擴、洗像、維修、咨詢等
(2)從事土地開發及經營房地產的
(3)從事資源勘查開發的
(4)國家規定限制投資項目的
(5)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定合營期限的。
26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董事長的產生方式。根據規定,合營企業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因此選項B是錯誤的;合營企業的董事長由一方擔任的,副董事長必須由他方擔任,因此選項D是錯誤的。
27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資額轉讓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 合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必須具備如下條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轉讓須經合營各方同意;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因此選項A不符合規定。
三、判斷題
1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根據規定,合營企業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企業的商業競爭。。
核]
2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根據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
3[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出資財產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本題中,既然已經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那么承擔責任是必須以“家庭共有財產”來承擔,而不涉及個人財產的問題。
4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的債務清償與合伙人的關系。合伙人之間的債務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是沒有約束力的,但對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是有約束力的。
5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人提出異議的權利。根據規定,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6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事務的執行形式,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可以采用兩種形式:一是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二是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7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的承擔。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8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財產的轉讓。合伙企業合伙人之間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無須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9
[答案]:Y
[解析]:本題考核設立合伙企業合伙人的資格。根據規定,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10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個人獨資企業解散時,可以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11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權利。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未經投資人同意,企業事務管理人不得擅自將企業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使用。
12
[答案]:Y
[解析]:本題考核違反《合伙企業法》的法律責任。根據規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3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解散的情形。根據規定,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意繼續經營的,合伙企業應當解散。因此,只有合伙人不愿意繼續經營的情況下,合伙企業才會解散。
14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人出質的特殊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15
[答案]:Y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特殊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16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的組成。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上市公司不能夠成為普通合伙人,所以該合伙企業中沒有普通合伙人,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17
[答案]:Y
[解析]:本題考核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按照《合伙企業法》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規定,對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普通合伙企業,這是一種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18
[答案]:Y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的財產繼承。合伙企業合伙人死亡后,如其合法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合伙企業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
19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程序。(1)申請出資額轉讓
(2)董事會審查決定
(3)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4)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在本題中,當事人既沒有報原審批機關批準,也沒有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因此出資額的轉讓行為不發生法律效力。
20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辦理登記的期限問題。申請者應當自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合營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該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
21
[答案]:Y
[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出資方式。合營企業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營企業名義取得的貸款、租賃的設備或者其他財產以及合營者以外的他人財產作為自己的出資,也不得以合營企業的財產和權益或者合營他方的財產和權益為其出資擔保。
22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外資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外資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因此,本題中乙的主張符合法律規定。
23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合作企業利潤分配的規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契約式企業,按照合作合同的約定分配損益。
24
[答案]:N
[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營期屆滿剩余財產的處置。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在合同中約定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當該企業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應全部無償歸中國合作者所有。
(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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