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公司債券
1.公司債券的概念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與公司股票有不同的法律特征:
(1)公司債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債權人,對于公司享有民法上規定的債權人的所有權利,而股票的持有人則是公司的股東,享有《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權利;
(2)公司債券的持有人,不問公司是否有盈利,對公司享有按照約定給付利息的請求權,而股票持有人,則必須在公司有盈利時才能依法獲得股利分配;
(3)公司債券到了約定期限,公司必須償還債券本金,而股票持有人僅在公司解散時方可請求分配剩余財產;
(4)公司債券的持有人享有優先于股票持有人獲得清償的權利,而股票持有人必須在公司全部債務清償之后,方可就公司剩余財產請求分配;
(5)公司債券的利率一般是固定不變的,風險較小,而股票股利分配的高低,與公司經營好壞密切相關,故常有變動,風險較大。
2.公司債券的種類
(1)記名公司債券和無記名公司債券。
(2)可轉換公司債券和不可轉換公司債券。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可以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債券。這種公司債券在發行時規定了轉換為公司股票的條件與辦法,當條件具備時,債券持有人擁有將公司債券轉換為公司股票的選擇權。
3.公司債券的發行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與程序。
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并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
4.公司債券的轉讓
公司債券可以轉讓,轉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公司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轉讓。
(二十一)公司財務、會計
1.公司財務會計的基本要求
(1)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20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3)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4)公司應當依法聘用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會計報告審查驗證。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定。
2012年中級會計串講班內部講義1(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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