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計職稱考試網根據考生在復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本站對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預習資料(3)做了特別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備考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一、股份發行
(一)股份和股票
股份是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按相同的金額或比例劃分為相等的份額。
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股份的表現形式。
(二)股票的種類
(三)股份的發行原則
(四)股票的發行價格
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分為平價發行的價格和溢價發行的價格。
《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額。
(五)公司發行新股
發行新股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再向社會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
二、股份轉讓
(一)什么是股份轉讓
股份轉讓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將自己所擁有的股份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份或增加股份數額成為股東的法律行為。
(二)股份轉讓的法律規定
1.股份轉讓的地點。
2.股份轉讓的方式。
3.股份轉讓的限制。
4.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法律規定了除外情形。
5.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6.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后,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7.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例】判斷題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標的的,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按照法律規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判斷題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時時是可以的。()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的規定。關于公司股票回購的規定,2006年1月1日實施的《公司法》對公司股票回購的范圍有所擴大,不僅僅包括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兩種情況,還包括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和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兩種情況。
判斷題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只要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將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法律效力。( )
正確答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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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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