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會計職稱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會計職稱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會計職稱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例題·多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下列各項中,勞動者可以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有( )。
A.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B.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C.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D.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②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③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⑤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⑥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⑦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三)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
1.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提示:補償金的數額由雙方約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簽訂競業限制條款,就必須給予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否則該條款無效。
3.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四)醫療期(P50-51)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工作年限 |
本單位工作年限 |
醫療期 |
計算方法 |
10年以下 |
5年以下 |
3個月 |
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5年以上 |
6個月 |
按l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
10年以上 |
5年以下 |
6個月 |
按l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5年以上10年以下 |
9個月 |
按l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
10年以上l5年以下 |
l2個月 |
按l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
l5年以上20年以下 |
l8個月 |
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
20年以上 |
24個月 |
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
【例題·多選題】王某自大學畢業后,實際工作年限為13年,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為3年,2009年4月1日,王某因患病開始在家中休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王某享有的醫療期期間為6個月
B.自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如果王某累計病休6個月,則醫療期滿
C.在計算王某累計病休的時間時,病休期間的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不包括在內
D.醫療期內遇合同期滿,則合同必須續延至醫療期滿,職工在此期間仍然享受醫療期內待遇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1)選項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6個月;(2)選項B:醫療期為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3)選項C: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例題·多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醫療期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B.醫療期內遇合同期滿,則合同必須續延至醫療期滿,職工在此期間仍然享受醫療期內待遇
C.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D.對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或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1)選項C: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2)選項D:對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或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按經濟補償規定給予其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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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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