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基礎鞏固階段,小編特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會計職稱經濟法日常預習9,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單項選擇題
1.根據新頒布的《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在破產財產分配時債權人債權數額仍沒有確定的,破產管理人應當將其分配額提存。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一定期間債權人仍不能受領分配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提存的分配額分配給其他債權人,該一定期間為( )。
A.2年
B.1年
C.6個月
D.2個月
參考答案:A
2.下列關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對其所作特別規定的是( )。
A.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
B.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分期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C.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D.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攬連帶責任
參考答案:B
3.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個人獨資企業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個人獨資企業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C.個人獨資企業具有法人資格
D.個人獨資企業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參考答案:A
4.下列有關有限合伙企業設立條件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頒布的《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
A.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識產權作價出資
D.有限合伙企業登記事項中應載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
參考答案:B
5.下列有關普通合伙企業和合伙人進行債務清償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頒布《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
A.合伙企業應先以其全部財產清償企業債務
B.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個人債務的,債權人可自行接管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D.合伙人之間約定的虧損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
參考答案:C
6.根據新頒布《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符合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當然退伙情形的是( )。
A.合伙人喪失償債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產
C.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參考答案:D
7.甲企業為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設立董事會。根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事項中,無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的是( )。
A.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
B.合作利潤的分配
C.合作企業的解散
D.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
參考答案:B
8.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1800萬美元。在其注冊資本中,中方認繳的出資額為500萬美元。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外方認繳出資最低限額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外方至少應出資760萬美元
B.外方至少應出資400萬美元
C.外方至少應出資220萬美元
D.外方至少應出資100萬美元
參考答案:C
9.根據《合同法》規定,下列情形中的租賃合同,屬于定期租賃合同的是( )。
A.甲將一臺機器租賃給乙,雙方訂有書面合同,租賃期限約定為20年
B.甲乙簽訂一租賃合同,未約定租賃期限,且不能通過補充協議或根據合同條款、交易習慣確定租賃期限
C.甲乙訂立一口頭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1年
D.甲將一私房出租給乙,租賃期限為3年,現租期已屆滿,甲未收回房屋,乙繼續居住并交納房租
參考答案:A
10.某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該外資企業依法解散時,根據外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人員中,不得擔任清算委員會成員的是( )。
A.債權人代表
B.有關主管機關代表
C.該外資企業董事長
D.某外國注冊會計師
參考答案:D
11.20×5年8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債務人甲提出的破產申請。當年12月1日,甲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20×6年6月1日,破產程序終結,20×7年4月1日,債權人乙發現甲在20×4年9月1日將一臺機器設備無償轉讓給丙企業,根據新頒布的《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債權人乙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無償轉讓行為,并在一定期間內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進行追加分配,該期間為( )。
A.20×6年6月1日至20×8年5月31日
B.20×6年6月1日至20×7年5月31日
C.20×5年12月1日至20×7年11月30日
D.20×5年12月1日至20×6年11月30日
參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破產程序終結后的追加分配。根據規定,破產程序終結后,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2年內,有特定行為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進行追加分配。
12.下列有關和解協議效力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頒布的《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是( )。
A.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對債務人有約束力
B.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對全體和解債權人有約束力
C.和解協議對債務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無效
D.債務人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和解協議的效力。根據相關規定,和解協議無強制執行的效力,如債務人不履行協議,債權人不能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只能請求人民法院終止和解協議的執行,宣告其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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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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