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2012年初級會計師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輔導專題四(5)

發表時間:2012/4/26 11:17:30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3、承兌

(1)提示承兌期限

①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②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③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出票之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解釋】如果持票人超過法定期限提示承兌的,即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2)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

(3)記載事項

付款人承兌匯票的,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并簽章。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應當在承兌時記載付款日期。匯票上未記載承兌日期的,應當以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的最后一日為承兌日期。

(4)付款人承兌匯票,不能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4、保證

(1)保證人

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作為票據保證人的,票據保證無效。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在法人書面授權范圍內提供的票據保證有效。

(2)記載事項

①未記載被保證人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

②未記載保證日期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

③保證人未在票據或者粘單上記載“保證”字樣而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的,不屬于票據保證。

【解釋】票據保證是一種書面形式,必須作成于匯票之上(保證人在票據上記載“保證”字樣并“簽章”)。

(3)保證責任

①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②保證人為2人以上的,保證人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③保證不得附條件,附條件的,不影響對匯票的保證責任。

(4)保證人清償匯票債務后,可以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解析】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不影響對匯票的保證責任

四、票據追索

1、追索權的行使條件(P316)

(1)到期后追索

票據到期后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向背書人、出票人以及票據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2)到期前追索

在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

①匯票被拒絕承兌;

②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

④承兌人或者付款人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

【解釋】持票人行使追索權的條件是作為主債務人的“承兌人或者付款人”喪失支付能力,持票人的第一次權利(付款請求權)不能實現了,才能行使第二次權利(追索權)。

2012年初級會計師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輔導專題二匯總

2012年初級會計師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輔導專題一匯總

(責任編輯:xll)

5頁,當前第3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尊享班-協議退費]

        9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2980

        了解課程

        677人正在學習

      •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特訓班]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課程

        549人正在學習

      •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通關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

        980

        了解課程

        372人正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