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guī)劃對建筑設計的限定建筑基地
建筑基地
(1)基地內(nèi)建筑使用性質應符合城市規(guī)劃確定的用地性質
(2)基地應與道路紅線相銜接,一般以道路紅線為建筑控制線。如因城市規(guī)劃需要,主管部門可在道路紅線以外另定建筑控制線。建筑物一般不得超出紅線或建筑控制線建造。基地內(nèi)建筑面積小于或等于3000m2時,基地道路的寬度不應小于4m,基地內(nèi)建筑面積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條基地道路與城市道路相連接時,基地道路的寬度不應小于7m,若有兩條以上道路與城市道路相連接時,基地道路的寬度不應小于4m。
(3)基地地面高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基地地面高程應按城市規(guī)劃確定的控制標高設計;
2)基地地面高程應與相鄰基地標高協(xié)調(diào),不妨礙相鄰各方的排水
3)基地地面最低處高程宜高于相鄰城市道路最低高程,否則應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
(4)相鄰基地的建關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建筑物與相鄰基地邊界線之間應按防火要求留出空地或通路。當建筑前后各自留有空地或通路,并符合防火規(guī)定時,相鄰基地界線兩邊的建筑可毗鄰建造。
2)建筑高度不影響鄰地建筑最低日照要求。
3)除城市規(guī)劃確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緊接基地邊界線的建筑不得向鄰地方向設洞口、門窗、陽臺、挑檐、廢氣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5)基地通路出口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車流量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車站、車場)其通路連接城市道路的位置應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自紅線交點量起不小于70m;
2)與人行橫道線、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橋)的最邊緣線不應小于5m。
3)距地鐵出入口、公共交通站臺邊緣不應小于15m;
4)距公園、學校、兒童及殘疾人建筑出人口不小于20m。
5)當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時,應設緩沖段與城市道路連接
6)與立體交叉口的距離或其他特殊情況,應符合當?shù)爻鞘幸?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
(6)大型、特大型文化娛樂商業(yè)服務、體育、交通等人員密集建筑基地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至少一面直接臨接城市道路,該路應有足夠寬度,以保證疏散時不影響正常交通;
2)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長度應按建筑規(guī)模或疏散人數(shù)確定,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長的1/6;
3)基地應有兩個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包括以通路連接的出口);
4)基地或建筑物主要人口應避免直對城市主要干道交叉口;
5)建筑物主要出人口前應有供人員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積與長度尺寸應按使用性質和人數(shù)確定;
6)綠化面積和停車場面積應符合當?shù)匾?guī)劃規(guī)定。綠化布置不應影響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應設置圍墻、大門等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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