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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重難點解析(16)
四、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的有關條款,發包人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負責辦理取得出入施工場地的專用和臨時道路的通行權,以及取得為工程建設所需修建場外設施的權利,并承擔有關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包人辦理上述手續。
(2)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發包人應對其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基準資料錯誤導致承包人測量放線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的,發包人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
(3)發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授權監理人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監督、檢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實施,組織承包人和有關單位進行安全檢查。
發包人應對其現場機構雇傭的全部人員的工傷事故承擔責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人員工傷的,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4)治安保衛的責任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在現場建立治安管理機構或聯防組織,統一管理施工場地的治安保衛事項,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衛職責。
(5)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設備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的情況,以及正在采取的緊急措施等。
(6)發包人應將其持有的現場地質勘探資料、水文氣象資料提供給承包人,并對其準確性負責。但承包人應對其閱讀上述有關資料后所做出的解釋和推斷負責。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關規定,發包人的責任與義務主要包括( )。
A.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B.提供現場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
C.辦理施工許可證及證明施工單位資質的證件
D.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E.主持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答案】ABDE
【解析】C選項為承包人自身需要完成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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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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