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知識點:水工建筑物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
一、水工建筑物等級劃分
(一)水利水電工程等別劃分
1.劃分依據
水利水電工程的等別根據其工程規模、效益和在經濟社會中的重要性,劃分為I、II、III、IV 、V 五等。
水利水電工程等別分等指標
水庫總庫容是最高水位以下的靜庫容;保護區當量經濟規模僅限于城市保護區;供水對象重要性指主要水源;年引水量指渠首年均引(取)水量。
包大不包小,就高不就低。
注:對攔河水閘、灌排泵站作為水利水電工程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或單個建筑物時不再單獨確定工程等別;
作為獨立項目立項建設時,其工程等別按照承擔的工程任務、規模確定。
【例題·單選】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某水庫設計灌溉面積為98萬畝,則此水庫的工程等別至少應為( )等。【2018】
A.Ⅱ
B.Ⅲ
C.Ⅳ
D.Ⅴ
【答案】A
【解析】灌溉面積在≥50,<150(104畝)范圍的工程對應的工程等別是Ⅱ等,本題是98萬畝,故對應的工程等別是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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