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復習的過程可分為這樣三個主要階段:精讀、做題、沖刺提高。那么在2020二建考試復習過程中,考生為什么必須精讀教材呢?
精讀對考生來說效果將直接決定考生成績的高低,所以,考生要對此高度關注。這里的精讀,指的是要逐字逐句地閱讀教材中的文字。一般來講,精讀應該有兩遍。第一遍精讀要達到對每一個詞匯都能夠正確理解。第二遍精讀要做到對教材中的文字的理解能達到一定的深度,能夠找到一段文字中重要的知識點,并能讀懂語句的弦外音。
1.正確理解
所謂正確理解就是明白了文字真正的含義,真正領會語句在這里所要表達的意思。《法規》這門課不同于其它兩門課,有的語句是法律上的專有詞匯,而且會涉及很多外延的法律知識,要想正確理解這些語句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例如,關于訴訟時效有這樣一段文字:“時效,是指一定事實狀態在法律規定期間內的持續存在,從而產生與該事實狀態相適應的法律效力。時效一般可分為取得時效和消滅時效”對于消滅時效,后面進一步作了解釋,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訴訟時效。但是,什么是“取得時效”呢?文字中沒有作進一步的解釋,考生就有必要查閱一下相關的資料來確認一下什么是“取得時效”了。
2.弦外之音
所謂弦外之音就是文中所隱含的意思,弦外音很容易成為考題。要解答出這樣的題型需要考生能夠真正理解教材,所以,考生必須要能夠真正理解這些弦外之音。由于法律相對于其他科目的特殊性,這樣隱含著的語句在書中非常多。對于重點章節中這樣的句子,需要好好體會。
3.能夠找到重要的知識點
作為考生,應該能夠對知識點的重要性作出基本的判斷,這樣會提高學習的效率。書中重要的知識點比如:數字型考點。這種考點很容易識別出來。由于其答案比較標準,很容易受到出題人的青睞。對于這樣的考點,雖然不必將所有的數字都記下來,但是對于重要條文中的數據必須要掌握。
例如,書中關于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法律后果中有這樣的規定: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因故沒有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準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準手續。
這段文字來源于《建筑法》,應該說是很重要的規定。在這段文字中,有多處數字型考點,例如“三個月內”、“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超過六個月的”等都是屬于這種類型。
總之,二建考生在復習階段,對于教材一定要重視,精讀是必須的復習環節,通過精讀教材,考生能夠對教材中的知識點有一個深刻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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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