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經驗:
2019年福建二級建造師考試應試人員須知要求
1、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下同)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開始考試5分鐘后,不得入場;開始考試60分鐘后,應試人員方可交卷退場,退場時嚴禁關閉考試電腦,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且不得在附近停留、大聲喧嘩。嚴禁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
3、應試人員無需攜帶任何文具。嚴禁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手環、電子手表、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等物品進入考場座位。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的,按違紀處理。
4、應試人員在完成簽到后不得隨意離開考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監考人員陪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出入考場。考生在考試中途暫離考場的,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5、應試人員入座后,在電腦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登錄考試系統,認真核對屏幕顯示的本人相關信息,閱讀并遵守《應試人員須知》及《操作說明》,等待考試開始。
6、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考試開始5分鐘后,未簽到的應試人員視為缺考,考試系統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考試結束時間一到,考試系統將自動為所有未交卷的應試人員統一交卷。
7、進入考場后,應試人員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維護考場秩序,尊重并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
8、考試過程中,如機器設備、網絡、電力等出現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協調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嚴禁自行關閉或重啟考試電腦。
9、考試期間,應試人員應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對于進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試人員本人負責。
10、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考試工作人員,作弊或違反考試規定者,按照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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