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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6月甲公司將該大廈裝飾工程施工分包給乙裝飾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甲公司駐該項目的項目經理為李某;乙公司駐該項目的項目經理為王某。李某與王某是大學校友,一向私交不錯。2003年6月,甲公司在該項目上需租賃部分架管、扣件,但資金'緊張。李某聽說王某與丙材料租賃站(以下簡稱丙租賃站)關系密切,便找到王某幫忙賒租架管、扣件。王某答應了李某的請求。隨后,李某將蓋有甲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及該單位的空白介紹信交給王某。同年7月10日,王某找到丙租賃站,出具了甲公司的介紹信(已填上租賃架管、扣件等內容)和空白合同書。丙租賃站經過審查,認為王某出具的介紹信與空白合同書均蓋有公章,真實無誤,確信其有授權,于是簽訂了租賃合同。丙租賃站依約將架管、扣件等送至施工地點,但王某將其中一部分用到了由他負責的其他裝修工程上。后甲公司與丙租賃站結算價款時發生爭議,丙租賃站多次催要無果后,將甲公司訴至人民法院。
2.問題
(1)王某的行為屬無權代理還是表見代理,為什么?
(2)表見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3.分析
(1)王某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因為,王某雖然是乙公司的項目經理,但他向丙租賃站出具了甲公司的介紹信及空白合同書,使丙租賃站相信其有權代表甲公司租賃架管、扣件。
(2)根據《合同法》第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表見代理的后果是由被表見代理人來承擔的。因此,甲公司對丙租賃站請求的租賃費用應承擔給付義務。當然,對于自己的損失,甲公司可以追究王某的侵權責任。
12301040 建設工程物權制度
《物權法》是規范財產關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其立法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
物權是一項基本民事權利,也是大多數經濟活動的基礎和目的。在建設工程活動中涉及的許多權利都是源于物權。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項目的權利來自于物權中最基本的權利--所有權,施工單位的施工活動是為了形成《物權法》意義上的物--建設工程。
所有民事主體都能夠成為物權權利人,包括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組織,自然人。物權的客體一般是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
物權具有以下特征:
1.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的權利,即物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標的物直接行使權利,無須他人的意思或義務人的行為介入。
2.物權是絕對權。物權的權利人可以對抗一切不特定的人。物權的權利人是特定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且義務內容是不作為,即只要不侵犯物權人行使權利就履行義務。
3.物權是財產權。物權是一種具有物質內容的、直接體現為財產利益的權利。財產利益包括對物的利用、物的歸屬和就物的價值設立的擔保。
4.物權具有排他性。物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于他行使物權的干涉。而且同一物上不許有內容不相容的物權并存,即“一物一權”。
二、物權的種類
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一)所有權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是一種財產權,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當然,所有權在法律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最主要的限制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財產所有權的權能,是指所有人對其所有的財產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
1.占有權
占有權是指對財產實際掌握、控制的權能。占有權是行使物的使用權的前提條件,是所有人行使財產所有權的一種方式。占有權可以根據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分離出去,由非所有人享有。例如,根據貨物運輸合同,承運人對托運人的財產享有占有權。
2.使用權
使用權是指對財產的實際利用和運用的權能。通過對財產實際利用和運用滿足所有人 的需要,是實現財產使用價值的基本渠道。使用權是所有人所享有的一項獨立權能。所有 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以自己的意志使用其所有物。
3.收益權
收益權是指收取由原物產生出來的新增經濟價值的權能。原物新增的經濟價值,包括 由原物直接派生出來的果實、由原物所產生出來的租金和利息、對原物直接利用而產生的 利潤等。收益往往是因為使用而產生的,因而收益權也往往與使用權聯系在一起。但是, 收益權本身是一項獨立的權能,而使用權并不能包括收益權。有時,所有人并不行使對物 的使用權,仍可以享有對物的收益權。
4.處分權
處分權是指依法對財產進行處置,決定財產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命運的權能。處分權的 行使決定著物的歸屬。處分權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權利,是所有權內容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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