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方式有哪些?
根據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分為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免予核查、社會監督等方式。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報名方式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未選擇告知承諾制報名方式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材料
①學歷證明
②學位證明
③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④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一)在線核查
1.報考人員提交注冊信息后,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將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核查完成后,報考人員方可繼續報名。
2.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完成后,報考人員方可繼續報名。
(二)現場核查
1. 符合下列情形的報考人員,應接受現場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或核查未通過的。
2.考試組織機構可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紙質證明材料,也可采用網上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方式輔助進行現場核查。報考人員應通過報名地省級考試組織機構有關公告,了解具體核查時間、地點、提交證明材料的方式和要求等內容。
(三)免予核查
1.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予核查:
(1)已經作出承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
(3)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
2.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考試組織機構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監管的具體方式與相關要求由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確定。
(1)隨機抽查。考試組織機構將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社會監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五)考后審核
部分省份實行考后審核,成績公布后對全科合格人員進行考后審核/復核/抽查。所需提交的資料與考前審核相同,只是時間放在了考試之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后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成績。具體以當年報名通知為準。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