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關注:新教材公布!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教材變化對比匯總
2021年一級建造師水利工程實務章節考點:水力發電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及質量事故處理的要求
一、水力發電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內容
1.施工單位在近五年內工程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應視其整改情況決定取舍;在近一年內工程發生特大質量事故的,不得獨立中標承建大型水電站主體工程的施工任務。
2.施工單位進行分包時,必須經監理單位同意并審查分包施工單位保證工程質量的能力,出具書面意見報項目法人批準。分包部分不宜超過合同工作量的30%。
3.臨時合同工應作為勞務由施工單位統一管理。
4.施工質量檢查與工程驗收
( 1 ) 施工準備工程質量檢查,由施工單位負責進行,監理單位應對關鍵部位(或項目)的施工準備情況進行抽查。
( 2 )工程質量驗收
三級檢查制度:班組初檢、作業隊復檢、項目部終檢
二、水力發電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要求
1. 工程質量事故分類(15年多選)
按對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響程度,檢查、處理事故對工期的影響時間長短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工程質量事故分類為:
(1)一般質量事故;
(2)較大質量事故;
(3)重大質量事故;
(4)特大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要求是:
( 1 )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當事方應立即報項目法人、監理單位,同時按隸屬關系報上級部門。
( 2 ) 項目法人負責向質監總站進行事故報告。
( 3 ) 事故調查權限按以下原則確定:
(17、16、14年單選)
1)一般事故由項目法人或監理單位負責調查。
2)較大事故由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專家組進行調查。
3)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質監總站負責組織專家組進行調查。
4)質監總站有權根據質量巡視員的報告,對特定質量問題或質量管理情況進行調查。
(4)事故的處理方案按以下原則確定:
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指導 | 符合什么條件才能報考?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