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同心縣第五中學今年秋季開始招生,經研究決定,在縣內中學在編教師中公開選調教師,現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2.專業對口的原則。
3.采取公開考試考核的辦法進行選調。
4.選調對象為本縣在編中學教師。
二、選調教師的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學歷在鄉鎮中學任教滿3年以上;大專學歷必須在鄉鎮中學任教滿5年以上。
3.必須具備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4.所學專業必須與擬調專業對口(特崗入編教師以招錄時報考專業為準或在鄉鎮初級中學任教學科滿三年且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5.在教學第一線且連續3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的。
三、選調名額及學科
根據縣第五中學學科需要,選調初中教師共36名。其中:
語文6名、數學6名、英語6名、物理3名、生物3名、歷史3名、地理2名、政治3名、音樂1名、體育2名、美術1名。
四、選調辦法
1.報名。符合選調條件人員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等,于2013年8月20日至8月22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
聯系電話: 0953-8022366。
2.資格審核。由選調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確定選調考核對象。
3.筆試。考試時間2013年8月24日下午15:00—17:00。
考試地點:縣城二中。
主要考察應聘者教育教學基礎理論知識和本學科專業知識
4. 選調。根據筆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考核人員。并根據其所在學校任教及工作表現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
5.考核。考核考察合格者,辦理調動手續。
同心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8月19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