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及數量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師范類全國畢業研究生,要求所學專業與應聘學科相符,招聘計劃單列。
(二)面向具有文安縣轄區戶籍(2013屆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且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急需的幼教學科,可放寬到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但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計劃招錄50人(詳見《文安縣2013年公開招錄教師計劃表》)。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五)身體健康;
(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2013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未成年管教的;
2、有違法行為的;
3、有違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適合從事中小學教育事業工作的。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考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六個步驟實施。
(一)公開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報名地點:文安縣教育局人事股。
2、報名時需提交的證件和資料:
(1)廊坊市教育局開具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或廊坊市人社局開具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或廊坊市人社局簽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廊坊市人社局簽章的《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
(2)畢業證書;
(3)學位證書;
(4)教師資格證書;
(5)有效居民身份證;
(6)戶口薄;
(7)縣教育局所屬教職工子女參加應聘的,凡符合文政辦[2012]102號文件第二條條件的,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8)其它須提交的證明材料;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不良記錄的證明和戶籍所在地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注:上述證明材料考核時提交)等。
上述證件和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一份。
(9)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張。
3、資格審查:經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同意后,由本人如實填寫《文安縣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4、將《文安縣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及證件材料復印件交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5、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中學職位與小學職位分開報名),不得重復報名;同一職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職位招聘人數,并通知應聘人員。急需職位,經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
6、每人收取報名費、考務費100元。
7、經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資格審核無誤的發放《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按報考職位分組,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公共基礎知識為教育學、心理學;專業知識為與報考職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兩科考試連續總時長150分鐘。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和專業知識成績累計相加為筆試成績,滿分200分。
筆試結束后,公示筆試成績。每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筆試成績并列的考生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按報考職位分組,每職位為一個面試組。面試人員憑《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方式,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實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思想素質等。面試結束后,公示面試成績。
3、考試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累計相加為考試成績,滿分300分。
4、縣教育局所屬教職工子女參加應聘的,凡符合文政辦[2012]102號文件第二條條件的,按該文件第二條執行。
5、考試總成績。考試成績和照顧加分相加即為考試總成績。每一面試組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的人選。每面試組進入考核的最后一名如遇有考試總成績相同的,考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考試成績再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筆試成績再相同的,專業知識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專業知識成績再相同的,按一本、二本、三本、專升本、專科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
6、畢業研究生免筆試,單獨進行面試。
(三)考核
對確定進入考核的人選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核,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上述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屆時入選畢業生要交驗市教育局開具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或市人社局開具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或市人社局簽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市人社局簽章的《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學生檔案。對不能按時交驗上述材料或考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從相應面試組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四)體檢
對考核合格的考生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遇有體檢不合格者,再從相應面試組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五)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核、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在縣行政中心正門明顯位置、縣教育局大門口明顯位置、文安政府網http://www.wenan.gov.cn 、文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warlzy.gov.cn 面向社會公示七個工作日,對被舉報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照聘用程序報縣政府批準,由縣教育局根據招聘計劃統籌安排到中小學工作(除中學急需學科外,原則上新聘教師需在小學鍛煉兩年,經考核合格后方在中學任教),辦理就業手續。新聘教師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工資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綜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按現行人事政策辦理有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凡正式聘用的三年之內不得轉崗,五年之內不得出口。
四、信息發布
與本次招聘活動有關的各類通知、公示內容或相關信息均由文安政府網http://www.wenan.gov.cn公告發布,不再單獨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招聘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畢業生要誠實守信,對自己所報材料要認真負責,如發現畢業生存在提供虛假信息,相關材料內容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符等情況,將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六、以上內容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231758
附:
文安縣2013年公開招錄教師計劃表.xls
文安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文安縣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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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