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德州市夏津縣教師招聘簡章還未公布,考生可參考2018年山東德州市夏津縣招聘簡章:
2018年德州市夏津縣招聘簡章
為提高我縣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增強事業單位發展活力,進一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文件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9名(具體崗位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限戶籍;全日制普通大學專科學歷畢業生須具有夏津縣常住戶口(2018年4月23日前取得),父母雙方或夫妻一方戶籍在夏津的人員也可報名。
(五)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及資格證書等條件(具體崗位要求見附件崗位匯總表)。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夏津縣生源、夏津縣戶籍或在夏津縣從事基層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的,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復學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且為我縣接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崗位。已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可應聘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有工作單位的(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的)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3.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
4.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 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后備教師。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 (夏津縣人民政府網站)。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審核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時間截止后,招聘單位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一經招聘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鑒于參考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一些舊專業、新興學科、國外學科等,請應聘人員及時查閱現行專業目錄,核實是否屬于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如不屬于現行專業目錄中的專業,且應聘人員認為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的近似專業,應當主動聯系招聘單位介紹基本情況。必要時,應當提供相應的主干學習課程等證明材料。招聘單位將根據招聘崗位的履職需要,認定是否屬于近似專業。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招聘單位公布咨詢電話,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假日)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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