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中小學幼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匯總】【點擊進入報名入口>>>】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4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4〕12號文)要求,結合我區公立學校師資情況,經研究同意并報泉州市公務員局核準,決定組織2014年度豐澤區公立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詳見《2014年泉州市豐澤區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2014年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5.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②豐澤區公立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不得報考。其他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 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以下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14年3月10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報考者;(2)福建省內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省的報考者。此外,2014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報考人員,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
3.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3月10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延長至2014年7月31日)。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17日至月23日(節假日不接受報名)。報名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教師招考專欄>)有關說明。
報考人員按要求提交相關報名信息,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準予參加考試。
四、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向豐澤區教育局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豐澤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fzjyxx.com/index.asp)另行發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三)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的相關舉證材料由區公務員局、區教育局負責審核,加分人員名單將在豐澤教育網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筆試由福建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筆試時間為4月13日,筆試科目、地點等事項詳見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有關說明。
幼兒園和體育、音樂、美術學科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即考生總成績=折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其中:不足1:3比例的,面試成績須達60分,才能進入體檢;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相同的,面試成績須達70分,才能進入體檢;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擬聘人數的,減少擬聘人數至與進入面試人數相同;所有未錄滿的擬聘名額,根據有關文件,均安排補充招聘。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內容為專業測試,滿分100分。其中:
(1)體育學科測試內容為100米跑、800米跑、鉛球、立地跳遠,分數各占25%;
(2)音樂學科測試內容為唱歌(清唱)、舞蹈和鋼琴,分數各占30%、30%、40%;
(3)美術學科測試內容為素描和水彩,分數各占50%、50%;
(4)幼兒園學科測試內容為鋼琴自彈自唱、舞蹈和蠟筆畫,分數分別占40%、30%、30%。
面試時間定為2014年5月17日和18日。
其它學科采取只筆試不面試方式進行(即考生總成績=折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加分)
六、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為體檢對象(不進行面試的學科取專業成績較高者為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按最新《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后,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依次選擇任教學校,并由豐澤區教育局負責對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檔案調轉與查閱、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考察合格后,經豐澤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豐澤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fzjyxx.com/index.asp)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擬聘人選經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辦理聘用手續,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
八、其他事項
(一)新任教師聘用后,食宿問題由本人自行解決。
(二)考生在體檢、考察及公示等環節不合格或棄權造成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豐澤區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508804。
(四)考生在招考過程如遇到相關問題,可向豐澤區教育局咨詢。咨詢電話:0595—22508503。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豐澤區教育局、豐澤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1、附件1:2014年泉州市豐澤區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豐澤區2014年中小學幼兒園擬公開招聘教師分學校人數、學科統計表(1).doc 泉州市豐澤區教育局 泉州市豐澤區公務員局 2014年3月15日點擊查看:2014年各地區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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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