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師
(一)教師職業的性質與特點
1、教師職業的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界定: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這里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內容。
(1)教師職業是一種專門職業,教師是專業人員
(2)教師是教育者,教師職業是促進個體社會化的職業
2、教師職業的特點
教師職業的最大特點在于職業角色的多樣化。教師要承擔以下角色:
(1)傳道者角色;(2)授業、解惑者角色;(3)示范者角色(教師的言行是學生學習和模仿的
榜樣);(4)管理者角色;(5)朋友角色;(6)研究者角色
(二)教師職業專業化的條件
一名教師是否真正具備從事教師的職業條件,能否正確履行教師角色,根本上還在于教師的專業素養。教師的專業素養是當代教師質量的集中體現。
1、教師的學科專業素養(這是教師勝任教學工作的基礎性要求)
(1)精通所教學科的基礎知識和技能;(2)了解與該學科相關的知識;(3)了解學科的發展脈絡;(4)了解該學科領域的思惟方式和方法論
2、教師的教育專業素養
(1)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是教師在對教育本職工作理解基礎上形成的關于教育的觀念和理性信念。教師要具有熱愛學生,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愿意終身從事教育工作的教育信念;具有符合時代特征的教育觀、學生觀。
(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教育能力是指教師完成一定的教育教學活動的本領,具體表現為完成一定的教育教學活動的方式、方法和效率。教師的教育能力是教師職業的特殊要求,比如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研究能力是綜合地、靈活地運用已有的知識進行創造性活動的能力,是對未知事物探索性的、發現性的心智、情感主動投入的過程。
(三)教師的人格特征
教師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師的個性、情緒、健康以及處理人際關系的品質等。
(1)教師優良的個性品質 包括熱情慷慨、善于交際、樂于助人、有責任心、仁慈友善、合群合作、公平客觀、耐心周到、有幽默感等。
(2)教師不良的個性品質 主要有:冷漠孤僻、木訥呆滯、悲觀喪氣、主觀偏心、過分挑剔、嘲諷學生、無耐心、對學生有敵意、訓斥學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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