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課程
一、內容提要
本章介紹了課程的一般概念、類型和主要制約因素,闡述了課程理論的一些流派,分析了課程目標與其他目標(教育目的、培養目標、教學目標)之間的關系和課程文件的三個層次(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教科書),以及論述了課程實施和課程評價的相關問題。
二、考點指南
識記:有關課程的一般概念及類型
1、課程(最早的提出者——斯賓塞,課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
2、課程類型的劃分(按任務、課程制定者或管理層次劃分)
理解:理解課程設計和課程文件的三個層次及課程實施的基本結構
1、課程設計的四種目標(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目標、教學目標)
2、課程文件的三個層次(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科書)
3、教科書編寫遵循的原則
應用:運用課程評價理論進行課程評價
1、課程評價的三個模式
2、課程評價的基本階段
三、知識點梳理
第一節 課程概述
(一)課程的一般概念
把課程用于教育科學的專門術語,始于英國教育家斯賓塞。
課程,指課業及其進程;
廣義的課程是指學生在校期間所學內容的總和及進程安排;
狹義的課程特指某一門學科。
●課程論側重研究“教什么”
教學論側重研究“如何教”
●課程是學校教育的基礎
課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
(二)課程的分類
課程類型指課程的組織方式或設計課程的種類
1、根據課程任務劃分
基礎型課程注重學生基礎學力的培養
拓展型課程注重拓展學生的知識與能力
研究型課程注重培養學生的探究態度與能力
2、根據課程制定者或管理層次劃分
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通常以選修課或特色課的形式出現)
(三)制約課程的主要因素
1、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發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
2、人類文化及科學技術發展水平;
3、學生的年齡特征、知識、能力基礎及其可接受性;
4、課程理論。
第二節 課程流派(考綱沒有要求)
(一)學科中心和活動中心課程理論
(二)人本主義與社會性再造主義課程理論
(三)形式教育論和實質教育論
第三節 課程設計
1、從概括性程度角度分,包括四種不同目標p92
(1)教育目的(一定社會培養人的總要求)
(2)培養目標 (對各級各類學校的具體培養要求 )
(3)課程目標(指導整個課程編制過程的最為關鍵的準則,是指特定階段的學校課程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
(4) 教學目標(課程目標的進一步具體化,是指導、實施和評價教學的基本依據。是師生在學科教學活動中預期達到的教學結果、標準。)
2、課程文件的三個層次(在我國,課程具體表現為)
(1)教學計劃(也叫課程計劃)
(2)教學大綱(又稱學科課程標準)
(3)教科書
3、教學計劃是指導和規定課程與教學活動的依據是制定分科標準、編寫教科書和設計其它教材的依據。
義務教育的教學計劃的特征 p96
(1)強制性(2)普遍性(3)基礎性
4、教學計劃的中心問題是開設哪些科目,中小學的教學科目設置,基本以科學的分類為依據。
5、教學大綱又稱學科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定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它一般由說明和本文兩部分組成。 學科課程標準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準。
6、教科書又稱課本,它是依據教學大綱(或課程標準)編制的、系統反映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教科書是教學大綱的具體化。
教科書編寫應遵循的原則 5點
(1)按照學科特點,體現科學性與思想性;
(2)強調內容的基礎性;
(3)注重適用性;
(4)符合學科知識的邏輯順序和受教育者學習的心理順序;
(5)兼顧同年級個學科內容之間的關系與同學科各年紀教材間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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