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備考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小編根據2012年考試大綱特別編輯整理了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育學》重要知識點,都是歷年來考試的重點,意在幫助考生提前掌握,以備迎接2013年考試。
知識點梳理
1.課程的一般概念
“課程”是指課業及其進程。廣義的課程是指學生在校期問所學內容的總和及進程安排。狹義的課程特指某一門學科。一般指各級各類學校為了實現培養目標而規定的學習科目及其進程的總和。在我國,課程具體表現為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學科課程標準)和教科書。
2.制約課程的主要因素
社會、知識和兒童是制約學校課程的三大因素。具體的制約因素有:
(1)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發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
(2)一定時代人類文化及科學技術發展的水平
(3)學生的年齡特征,知識、能力基礎及其可接受性
(4)課程理論
3.課程類型
課程類型是指課程的組織方式或設計課程的種類。根據任務,可以把課程分為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根據課程的制定者,可以把課程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根據課程的組織方式,課程可分為科目本位課程、相關課程、融合課程、廣域課程、核心課程、經驗本位課程。
4.課程設計的概念
課程設計是指課程結構的編制,既包括課程體系結構整體的編制,也包括具體課程的編制。前者主要解決依據培養目標設置哪些課程和如何設置這些課程的問題,涉及到基本的理論要求和不同形式的優化組合;后者主要解決課程標準問題,這實際上即指課程計劃(或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
5.課程計劃
(1)課程計劃的概念
課程計劃是課程設置的整體規劃,它對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等作出全面安排,具體規定了學校應設置的學科、學科開設的順序及課時分配,并對學期、學年、假期進行劃分。
課程計劃是根據教育目的和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制定的。
(2)課程計劃的內容
①教學科目的設置②學科順序③課時分配④學年編制與學周安排
(3)課程計劃編制的原則
一是保證實現教育目的與任務,體現課程結構的完整性。
二是依據科學的課程理論,處理好課程系統內部范疇的幾個基本關系,體現基礎性和多樣性。
三是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精簡課程,加強基礎和有利于發展學生特長;知識體系相對完整,保證學科間的合理關系;注重統一性與靈活性、穩定與變革相結合。
(4)課程計劃對學校和教師的指導意義
課程計劃體現了國家對學校教育的統一要求,是學校組織教學工作、確定工作步調的依據,是指導教師進行教學和其他活動的依據。
6.教學大綱
教學大綱即學科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的、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法的基本要求。教學大綱是課程計劃的分學科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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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